針對當前重點流域水環境污染屢禁不止的現象,福州市出臺由紀委牽頭督查,環保、農業、水利、林業等部門實施加以治理的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有效遏制了水環境污染擴散的現象。 據福州市紀委介紹,為保護水生態環境,自2011年12月起,福州市12個縣(市)區監察局和10個派駐市直監察機構先后派出27個督查組,共督查59個單位,檢查77個項目,發現問題79個,提出整改意見9條,下發整改通知書17份。從12月下旬起,福州市監察局聯合市環保局、農業局等部門組成3個督查組開展重點督查,先后派出33人次,督查了各縣(市)區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完成情況,提出整改意見32條,督促建立相關制度5項,有效推進了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福州市紀委表示,針對個別地方政府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的現象,紀委部門強化責任追究,對不依法執行監察決定或采納監察建議,未按時整改到位的;轄區流域內發生因流域環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環境突發事件的,將追究有關政府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同時,嚴肅查處因流域環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環境突發事件等背后的失職瀆職案件和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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