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部分地方近岸海域環境承受壓力,污染狀況呈上升趨勢,對鄰近海域的環境質量產生影響。近岸海域受污染主要是由一些地方重化工項目過快上馬和大規模圍海造地等引起,使海域環境事故風險增大。對此專家建議可嘗試“一扣兩建立”的模式加以治理。
《遼寧省海洋環境質量公報(2011)顯示:全省去年近岸海域未達到清潔海域水質標準的面積約17306平方公里,其中嚴重污染區域主要分布在大連登沙河口至碧流河口、大連旅順、雙臺子河口至遼河口和大、小凌河口鄰近海域,主要污染物沒有變化。約81%的排污口超標排放污染物,100%的重點排污口超標排放污染物。
九三學社遼寧省委員會曾專門派員組成調查組,對遼寧、山東、福建、廣東4個省的近岸海域環境狀況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發現,由于部分近岸海域受污染比較嚴重,已經形成兩類不利局面,一是海岸完整性遭受破壞,海灣生態系統惡化;二是海洋災害高發。
九三學社遼寧省委參政議政部部長杜鐵光告訴記者,大規模的圍海造地、高密度興建的海岸工程,以及沿岸采礦和岸灘采砂,導致一些地方的海岸線以每年10%左右的速率減少。以遼寧為例,近15年來的監測結果顯示,營口和綏中近百公里的砂質海岸受蝕后退,最大速率每年達10米,造成海岸風沙和海水入侵等災害不斷發生。
杜鐵光和遼寧省海洋與漁業廳環保處調研員李強等專業人士建議,在進行沿海經濟帶開發建設的同時,應重視海洋環境的保護和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可以嘗試“一扣兩建立”治理模式,尤其是緊扣源頭,即在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試點的基礎上,對未納入總體規劃而盲目投資的重化工項目,嚴格限制,已經列入規劃的重化工項目也要科學論證,加強環評。
此外,推行“兩建立”。首先,建立統一的海洋管理體制。目前遼寧以至全國尚未形成一個統一、有權威性的行政機構和行政執法機構進行海洋管理和海洋環境保護,相應的職能分散在環保、海洋、交通、農業等部門,其結果是機構重疊、互相扯皮的現象時有出現,因此應探索由省級政府領導為組長、相關涉海部門為成員的海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促進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陸域、流域環境保護相銜接的工作體系。
其次,建立統一的海洋環境監測體系和海上執法隊伍,提升海洋執法的威懾力。李強說,目前遼寧省海洋與漁業系統的海洋環境監測隊伍僅有150人左右,只能租用漁民的漁船進行監測,無法做到時時監測。同時,相關涉海部門都投入到此項監測,但項目內容、方法標準不一,所以數據信息難以共享,在海上執法上也是各自為政。為此,建立統一的海洋環境監測體系和海上執法隊伍,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