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吉林省原副省長,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田學仁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田學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物;收受禮金。田學仁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田學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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