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消息,今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報告了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審計情況。報告對審計問題整改、災后重建資金使用情況等做出公示。
據劉家義表示,各部門及單位整改上年審計查出的問題后,全部追回或撥付被挪用和滯留的資金143.94億元,挽回和避免損失60.66億元;有699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在2011年度審計中,審計署共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112起,涉及300多人,其中司局級及以上人員22人。
劉家義代表審計署對加強財政管理給出建議,包括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健全統一完整的政府預算體系;加強財政制度建設,提高預算執行效果和預算公開質量;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進一步加大對民生領域的投入;清理規范稅收優惠和變相減免財政性收入等政策,維護稅法的統一公平;并加強財政政策與其他政策的協調配合,發揮宏觀調控的整體合力。
發改委未按規定下達投資計劃468億
劉家義在介紹中央預算管理時表示,仍有些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包括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2006年以來收取的溫室氣體減排量交易收入101.25億元;商務部、衛生部和農業部2008年以來接受的國外無償援助資金收入62.09億元、支出10.92億元;財政部委托進出口銀行管理的外國政府貸款利息收入372.83萬歐元、支出173.82萬歐元。
財政部在向全國人大報告2011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時,少報19.22億元超收收入安排情況。
發改委也存在投資計劃安排不合理問題。劉家義指出,發改委在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投資計劃中,對不屬于支持范圍或未嚴格執行相關產業政策的6個項目安排投資2922萬元,應重點支持的清潔生產技術等11個戰略性新興產業核心領域卻未安排投資。
同時,2011年發改委未嚴格按規定程序下達投資計劃468.37億元,有13個投資專項沒有專項發展規劃、未事先編制工作方案或未批復資金申請報告。
計生委等部門違規收費2.07億
劉家義在介紹中央部門預算和財務管理不夠嚴格時表示,去年商務部等3個部門本級及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軟件評測中心等42個部門所屬單位違規轉移套取資金1.57億元,其中2884.1萬元用于發放補貼。
值得關注的是,去年人口計生委等5個部門本級和民航局清算中心等10個部門所屬單位自行設立項目違規收費,達到2.07億元。
此外,審計署還發現7.7億元非稅收入未按“收支兩條線”規定及時上繳,政府采購、資產管理和賬務處理等不規范問題涉及金額43.94億元。
舟曲重建2079萬工程款匯入個人賬戶
今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還公布了公眾關心的汶川、玉樹、舟曲災后恢復重建審計情況。在汶川,審計署去年重點審計了規劃總投資2031.80億元的939個項目,發現有63個項目、26個施工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合規、勘察設計不到位等問題;對其中188個項目的工程結算或竣工決算審計,共核減工程價款4.77億元。
審計署的報告顯示,玉樹災后恢復重建問題嚴峻。由于氣候條件差、施工期短等,玉樹縣計劃于2011年年底前100%開工、90%完工的重建城鎮居民住房,截至10月底僅有68%開工、44%完工,難以實現預定目標。此外,還發現3個項目施工質量未達設計要求,11個項目監理未完全履職,3個道路工程的施工單位多計工程量增加投資938.44萬元。
劉家義在介紹舟曲災后恢復重建跟蹤審計情況時表示,仍有5843.10萬元資金未撥付到位,合同金額3423.7萬元的8個項目未按規定招標,還有2079.15萬元工程款支付時直接匯入個人賬戶。
發現少征違規使用土地出讓金等涉資198億
為促進落實有關土地和資源環境保護政策,審計署對11個省市2009年至2010年土地管理及土地出讓收入等資金征收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
審計重點抽查的24個市縣中,有14個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等違規用地22.35萬畝,相當于相關地方同期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的17%;有4個2010年供應“三類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未達到規定的標準。
此外,審計署還發現少征、滯留和違規使用土地出讓收入等問題金額198.41億元,未納入預算管理的土地出讓收入97.19億元,占同期實際征繳總額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