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5日消息,日前制定了《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明確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主要用于革命老區專門事務和民生事務,該資金不要求縣級財政配套,不得為其他專項資金配套。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是指中央財政設立、主要用于加強革命老區專門事務工作和改善革命老區民生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