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吉林省政府獲悉,《吉林省“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綜合性實施方案》已正式印發并開始執行。方案規定到2015年,吉林省將實現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等目標。同時,該省將加強對各市(州)“十二五”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完成情況的評估、考核,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行問責和獎懲。 據了解,為實現大幅度降低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15年全省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控制非能源活動二氧化碳排放和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溫室氣體排放取得成效的目標,吉林省將采取多項綜合措施。 到2015年,吉林省服務業增加值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全省國內生產總值比例分別提高到40%和20%左右,形成1872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9.8%。 與此同時,“十二五”時期,吉林省將新增森林面積11.3萬公頃,森林覆蓋率提高到44.2%,森林蓄積量增加0.46億立方米。該省將積極增加農田、草地等生態系統碳匯。在火電、煤化工、水泥、石油、食品和鋼鐵行業中開展碳捕集試驗項目,建設二氧化碳捕集、驅油、封存一體化示范工程。 此外,吉林省將在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低碳發展試驗試點、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和大力推動全社會低碳行動等方面大力開展節能降耗,優化能源結構,努力增加碳匯,加快形成以低碳為特征的產業體系和生活方式,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應對氣候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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