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海洋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推進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范的通知》,決定以發展海洋生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為抓手,支持部分地方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范,并通過專項資金對相關工作予以支持。 通知明確,示范地方應當根據國家相關產業發展規劃的總體部署,結合本地特色優勢,選擇本省重點發展的產業領域,對發展現狀、資源分布和優勢力量等進行梳理,找出存在的問題和未來發展的方向,做好頂層設計和規劃。 通知要求,示范省份要搭建創新平臺,在創新支持方式上,通知指出,示范省份要結合產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和特點,分別運用補助、貼息、風險投資、擔保費用補貼等多種有效方式,尤其是要注重發揮財政資金支持方式靈活優勢,加強與所在地金融機構的銜接,引導金融機構參與,創新金融產品,引導社會資金更多投向海洋經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