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25日發布公告稱,近日,深交所作出紀律處分決定,對存在關聯方資金占用嚴重違規行為的山西振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李安平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這是創業板市場第一起被公開譴責的案例。
振東制藥當日發布的公告顯示,2011年,該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山西振東泰盛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東泰盛”)在履行與公司控股股東山西振東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東實業”)的控股子公司山西振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東建筑”)的生產車間承建合同過程中,共預付振東建筑款項10760萬元,其中,未按合同約定超付款項3000萬元,客觀上形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振東建筑于2012年4月方才歸還。
2011年,公司與公司控股股東振東實業的全資子公司山西振東五和健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東五和”)實際發生日常關聯交易僅為29.16萬元,而公司卻向振東五和預付650萬元,期末沖抵公司對振東實業的欠款后,客觀上形成關聯方資金占用383.66萬元;2011年,公司向公司控股股東振東實業的全資子公司山西振東安裝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預付貨款834.34萬元,沖抵相關款項后,客觀上形成關聯方資金占用263.50萬元。
深交所決定,對山西振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李安平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公開資料顯示,振東制藥成立于2008年12月31日,2011年1月7日,該公司正式登陸創業板,發行價格為38.80元/股,發行市盈率(攤薄)為82.58倍,募集資金14億元。該公司的上市保薦人為中信證券,審計機構則為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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