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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7 作者:陶俊潔 趙曉輝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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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4日公布了《關于修改〈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六條及第十二條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允許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上報多只基金的募集申請。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按照加強監管、放松管制的指導思想,證監會實施了多通道審核制度,允許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上報QDII基金、創新基金以及3只普通境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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