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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3 作者:記者 周英峰/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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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介紹說,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截至2012年3月底,全國共查處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案件21766件,其中涉及招標投標環節的3305件,占15.2%。 據介紹,在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中,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查處了一批發生在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環節的典型案件。案件查處情況表明,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環節腐敗案件仍然易發多發。 主要表現在:有的領導干部濫用決策權、審批權,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有的業主單位或中介機構把應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招標,將應公開招標的項目改為邀請招標,在招標文件中設置不合理條款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幫助特定投標人中標;有的招標人向特定投標人泄露標底、技術指標參數等保密事項,擅自改變招標條件或定標辦法;有的評標專家在評標中為特定投標人打高分或壓低其他投標人的評分;有的投標人之間采取“投標聯盟”、“有償陪標”、“輪流坐莊”等方式串通投標,有的掛靠多家企業、借用他人資質圍標串標。 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辦案力度,突出辦案重點,以《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頒布實施為契機,繼續突破一批招標投標環節的違紀違法案件。要深挖細查違規問題背后隱藏的腐敗問題,重點查處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收受賄賂的案件。要通過查辦案件,注意發現體制機制和制度上的漏洞,建立健全從源頭上有效防治腐敗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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