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從2012年6月1日起,本所對部分收費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深圳市場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現行收費標準為按交易額的0.1475‰收取(其中本所收取0.122‰,中登公司收取0.0255‰)。現由按交易額的0.122‰收取降為按0.087‰收取。 二、股票上市初費和年費分檔收取,各檔收費體標準為:
總股本由A、B股構成,不包括H股。上市年費按上一年末總股本計算收取。創業板公司減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