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昨天(4月28日)正式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意見》從五個方面對新股發行進行了完善。對于中小投資者來說,此次改革賦予了其參與詢價的機會!兑庖姟窋U大了詢價對象范圍,主承銷商可以自主推薦5到10名投資經驗比較豐富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配售;證券交易所組織開展中小投資者新股模擬詢價活動,引導中小投資者理性投資。
據介紹,證監會3月31日起就《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至4月18日24時,共收到正式反饋意見1650件,其中個人投資者的意見1592份。此外,證監會對報紙、雜志刊載的文章和100余名專家、學者及相關人士通過博客、微博等媒介發表的觀點也進行了收集和研究。
根據各方反饋意見,證監會對《指導意見》作了相應的修改完善,一、進一步細化并明確會計師事務所的職責要求;二、對發行人公司治理結構提出進一步要求;三、明確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可以在核準批文有效期內自主選擇發行時間窗口;四、進一步明確在發行價格市盈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采取其它方法定價的比照執行)的情形下,發行人需要補充披露信息的內容及程序;五、進一步明確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從嚴監管。
所謂“美國式招標”,是指按照投標人所報買價自高向低的順序全額中標,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中標的機構是以投標方各自報出的價格購買股票。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美國式招標”在境外市場主要用于國債拍賣,在股票發售中沒有可供借鑒的經驗。本次改革未推出這一定價方式主要是因為我國《公司法》第127條的規定,“同次發行的同種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現階段采用“美國式招標”可能存在法律障礙,還需要進一步進行論證。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我國證券市場是以中小投資者為主導的市場,這是與成熟市場迥異的標志性特征。中小投資者缺乏研究支持,風險判斷能力較弱,投資行為
容易跟風、盲從。引入獨立第三方對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進行風險評析,風險評析報告重點對擬上市公司的風險進行評析,不對投資價值進行判斷,不薦股。
該負責人指出,
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方向是更加市場化,“25%規則”是觸發進一步披露信息的機制,發行人因此要增加信息披露的內容,增強風險揭示,給市場參與各方一定時間去冷靜和思考。
二級市場行業平均市盈率是一個參考性指標,在適用“25%規則”時會有靈活性,既要考慮不同類型企業不同的定價和估值方法,也不會把“25%規則”絕對化。執行這一規則,我們還會有操作細則。
宏源證券研究所所長董晨表示,此輪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核心,還是解決發行價過高的問題,這已經成了A股市場的頑癥。前段時間,盡管有新股破發,但新股還是在高價發行。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除了參考國際慣例,也要結合A股市場的特點。發行價趨向合理了,發行人和投資者的利益才能達到一個平衡,從長遠看,才能解決更多企業的上市問題。在這一方面,我們看到這次《指導意見》中均給予了充分的體現,比如“25%規則”、個人投資者可以參與詢價等等。
■2009年6月推出的《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形成市場化價格機制,緩解巨額資金申購;股份配售向個人投資者適當傾斜。
■2010年8月推出的《關于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加大網下配售機構的中簽風險和責任,擴大詢價對象范圍,增強信息透明。
■2012年4月28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增加了一些新的舉措,比如引入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引入“發行價格市盈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規定,引入存量發行,提高網下配售比例并取消三個月鎖定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