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僅有900萬的北歐小國瑞典,依靠持續的科技創新能力位居世界研發強國行列。作為一個依賴于出口的小經濟體,瑞典必須具備獨特、可持續發展的優勢。這促使瑞典多管齊下調動管理部門和中小企業自身加大科技創新能力的持續拓展,為中小企業打通與管理部門和組織機構之間的溝通渠道,提高科技創新研發的能效,最終保證了瑞典整體經濟的快速良好發展。 根據瑞典中央統計局2011年統計,瑞典全國共有約七萬家中小企業,占企業總數的90%以上。中小企業吸納了60%的雇員,創造了55%的國民經濟總增值額,投資占社會凈投資總額的65%。2010年,瑞典研發投入為約1200億瑞典克朗(一美元約合七瑞典克朗),占到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3.6%。
政府設立專門機構
瑞典經濟高度國際化,50%的國內生產總值是通過出口來實現的,瑞典幾大國際公司是研發領域的主力,例如愛立信。但是,中小企業中有近半數是技術型企業,主要集中在新能源和清潔技術的研發領域,它們在科技水平上處于世界領先地位,擁有眾多新能源領域的科技專利。 在瑞典的創新體制中,企業研發投入占80%,瑞典現行的科技創新政策強調通過國家創新局建立更加全面的創新政策體系。國家創新局負責對國家創新體系規劃與建設,資助對瑞典具有戰略意義的重點領域的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對瑞典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做重點扶持。 據創新局局長夏洛特·布魯格林(Charlotte Brogren)介紹,創新局隸屬于瑞典工業、能源與信息部,定期與政府保持溝通,確立研發項目,其中20%經費是由政府提供,所以它又是相對獨立的。創新局一手抓科技研發,一手抓成果轉化,力促中小企業科研和價值雙豐收。從2005年開始,創新局就開展了關注中小企業研發和創新的“研發與增長”項目,每年為中小企業投入1.2億瑞典克朗用于科技創新研發,旨在增強中小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為瑞典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此外,創新局還開展了為新成立的創新型企業提供研發與應用的知識普及項目,使中小企業在成立之初就能迅速準確投資、定位研發并不斷創新,成為能夠產出國際市場需要的科技研發成果的創新來源。
推出“無障礙通道”
在國家創新局的協調下,瑞典其他政府部門、研發機構協會等紛紛推出針對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和特別渠道。布魯格林強調,圍繞著讓中小企業“每一步都不是錯誤、每一問都必有回應”的理念,瑞典10多個部門和機構為中小企業實現科技創新持續發展提供了一張精心打造、處處受益的保護網,為中小企業平穩發展掃除了力單勢薄、難以作為的傳統障礙,使瑞典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成為世界科技研發力量中不可低估的一支生力軍。 瑞典國有中小企業信貸公司下屬擁有的19個地區子公司是中小企業研發資金的優先提供者,它主要接收科技創新人員本身和新科技研發企業的創新貸款和出口支持申請。瑞典能源局主要負責國家能源統籌使用以及可持續能源的應用與開發,同時也是國家在能源領域研發投資的決定者,通過與高校科研機構的合作,為中小能源企業提供科技創新研發的資金支持、技術驗收、投產市場等一系列扶持,并進一步為瑞典中小能源企業提供商務平臺,促進中小企業在本國內的經濟增長。瑞典出口理事會為扶持中小企業特別推出了免費項目,幫助中小型企業走出國門開拓外國市場,協助其制定合理的國外發展戰略和啟動計劃。瑞典政府和工業基金會成立的創新橋公司則是專門打造中小企業的創新競爭力,避免中小企業陷入資金危機而中斷創新研發。高校科研基金會為瑞典各大高校與中小企業開展的科技創新研發項目提供一到三年的資金支持。瑞典經濟增長局在維持國家區域平衡、經濟增長和社會穩定的同時,也為中小企業提供區域投資支持,例如在基建、設備、教育和咨詢方面雇傭專人對中小企業進行疑難解答和扶持。
轉化創新成果再研發
在瑞典政府和各級機構的扶持下,中小企業自身也不斷探求科技創新,它們緊跟世界經濟的發展趨勢,探索新的國際合作模式,無時無刻都希望將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和經濟價值,然后再投入到新的科技研發中去。近期剛成立的“北歐新能源合作經濟聯合會”是瑞典專為促進與中國在新能源領域加深合作的商務新平臺。目前聯合會已有400多家公司,除了像瑞典水能公司、哥德堡能源公司等當地能源巨頭,其中大部分成員為中小型新能源研發企業。 聯合會副會長、大中華區代表夏雨說,在歐債危機的陰影下,瑞典中小企業的技術出口也受到波及,以往歐盟是瑞典科技研發成果的“大買家”,現在卻無暇顧及這些新技術,一部分瑞典科技型中小企業正面臨著研發資金的困境和研發新成果無人問津的難題。“沒有雄厚的研發資金支持,是無法保證創新的持續發展;沒有及時將研發成果轉化為生產力,是無法創造更多科技研發的價值。所以,瑞典新能源和清潔技術領域內的中小企業開始更加關注像中國這樣的新興經濟體,聯合會希望給中小企業會員搭建一個商務交流平臺,促使愿意加入瑞典科技創新研發的外國投資者進入瑞典中小企業,同時促進瑞典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對外輸出技術研發成果。這樣,才能最終實現創新、生產、再創新的良好循環。” 副會長帕特里克·尼爾松(Patrik Nilsson)則認為,無論哪個國家,比大企業更脆弱的中小企業都應該增強創新能力。雖然瑞典政府在各方面都為中小企業提供扶持政策,但中小企業自身也不能在寬松的政策環境下自我放松。 瑞典的科技創新體制是構建高質量的研究與開發環境,激勵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同時激勵地區競爭性、充滿活力的創新網絡,進而實現更多的創新和持續的增長。促進同一地區公司、研究與開發機構和政府方面進行有效的合作;促進更多中小企業開展國際合作和對外交流,構建高效的創新系統,是瑞典政府、機構和中小企業共同追求的可持續發展方向。而從政策扶持、機構協助到企業自強的每一個環節,瑞典中小企業都在創新研發體系中占據了獨特的位置,為國家科技創新力的持續提升增添了一份不可或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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