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近日出臺新規,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參與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等,努力實現流動人口住房保障均等化。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貴陽市計生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了解到,作為全國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城市,貴陽市積極探索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近日貴陽市制定出臺了《貴陽市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在貴陽市同一地址居住滿五年、繳納社會保險并持《居住證》連續三年,符合收入、住房條件的流動人口,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此外,根據《貴陽市公共租賃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非本市城鎮居民戶籍的家庭,申請人取得貴陽市《居住證》,并在本市連續繳納社保3年以上(含)或持本市稅務部門2年以上(含)完稅證明;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收入標準;在貴陽市無私有房屋,且申請之日起前3年內(含)無轉讓私有房屋行為的;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且在本市居住,可依法申請本市公共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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