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副主任洪磊28日在“2012年金牛基金論壇暨第九屆中國基金業金牛獎頒獎盛典”上表示,可在新設立的基金公司嘗試專業管理人士持股,平衡好基金持有人、股東、專業人士三者利益。 倡導基金公司專業管理人員持股,這其實一直都是基金業的一個重要呼聲。針對基金經理的頻頻跳槽以及由此帶給基金公司的不利影響,如何留住基金經理也就成了業界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建立基金經理以及專業管理人員持股制度,也就成了基金業的一大共識。因此,洪磊這次表態順應了基金業的呼聲。而且,在新設立的基金公司中嘗試專業管理人員持股,也不存在與既得利益者之間的利益沖突,更有利于付諸實施。 在新設立的基金公司中嘗試這種專業管理人員的持股制度,對新基金公司的發展是非常有利的。一是可以通過這種持股制度來穩定包括基金經理在內的公司專業管理人員,避免基金經理的頻頻變更帶給基金公司的沖擊。二是可以通過這種持股制度吸引到一些有能力的基金經理與專業管理人員來公司發展,這對于新基金公司的快速發展意義重大。因此,這一持股制度對于基金公司、基金公司股東以及專業管理人員來說是“三贏”。 不過,就平衡基金持有人、股東、專業人士三者利益關系而言,顯然不是專業管理人員持股所能解決的。因為這種持股制度與基金持有人一點利益關系都沒有。要平衡基金持有人與股東、專業人士之間的利益關系,主要還是要做好以下兩條: 首先,要改革基金管理費提取辦法。目前基金管理費是根據基金規模按固定費率來提取。這種方式在基金發展初期為基金業的快速發展做大作出了巨大貢獻。但這種收費方式存在一個巨大的負面作用,就是把基金公司、基金經理的利益與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完全割裂開來。哪怕基金投資出現嚴重虧損,基金公司也是旱澇保收,不少收一分錢管理費;基金經理也是照樣每年拿著高薪。基金投資虧損的損失全部由基金持有人來承擔。正是這種利益上的完全割裂,導致一些基金經理在投資過程中,甚至做出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勾當,為了個人利益,基金公司利益而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也正是這種利益上的完全割裂,已嚴重損害了基金持有人對基金公司的信任,甚至嚴重危及到基金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壯大。一個最明顯的表現是,最近幾年盡管新基金發行不斷,但投資者根本就不捧場,盡管新基金的數量增加了不少,但基金規模卻每年都在下降。因此,要改變這種局面,就必須讓基金公司的利益與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持一致。這樣就有必要對基金管理費進行改革,將基金管理費提取辦法由按基金規模提取,改為按投資基金的效益來提取。 其次,實行基金公司、基金經理及專業管理人員持基制度。即每家基金公司旗下發行的投資基金,基金公司、基金經理及專業管理人員都要持有一定比例的基金份額。以此將基金公司、基金經理及專業管理人員的利益與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如此一來,基金公司或基金經理做出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事情,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損害自身的利益。投資基金虧損,不僅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會受到損害,就是基金公司、基金經理及專業管理人員的利益同樣也會受到損害。在這種機制下,基金公司與基金經理自然會更多地考慮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而基金持有人也會對基金公司投上自己信任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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