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面提升資本市場質量、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大舉措,被寄予厚望的創業板在投資者的印象中本應是高科技企業的代表。然而,僅在今年以來,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148家創業板上市公司,以及1家首次獲得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中,就有27家企業明顯沒有達到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這些“偽高新”企業不僅充斥著創業板,也憑借“高新技術企業”的帽子獲取了大量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創業板驚現“偽高新”
為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于2008年聯合出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公司,其企業所得稅可在三年內從25%減為15%。2008年進行認定的首批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已于2011年到期,高新技術企業已進入新一輪資質復審中。
統計顯示,2012年1月1日至3月21日,創業板共148家上市公司發布了“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公告”,均表示其在2011年提交的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獲得通過,但是,在創業板存在著不少條件不達標的“偽高新技術企業”!督洕鷧⒖紙蟆酚浾咄ㄟ^統計發現,加上1家首次獲得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公司,這149家高新技術企業中,有27家公司并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這27家企業包括:奧克股份、南都電源、蘇交科、銀禧科技、三聚環保、經緯電材、華仁藥業、中瑞思創、信維通信、雙龍股份、安科生物、長信科技、東方日升、福安藥業、華峰超纖、金剛玻璃、康耐特、科新機電、美晨科技、青松股份、三川股份、天璣科技、天龍光電、新大新材、星星科技、永利帶業和豫金剛石。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要滿足:員工學歷條件,即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同時,還需滿足一定的研發費用要求:銷售收入超過2億元的企業,近三年的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銷售收入在5000萬和2億元之間的企業,近三年的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近三年的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以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等條件。
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制定的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高新技術企業工作處相關人員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我們制定的條件、標準都是必須要滿足的。
湖南科技廳高新辦工作人員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一般情況下,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復審,主要是看它近三個完整年度的相關數據。例如,某公司2008年7月份獲得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按規定該證書于2011年7月到期,公司若想對高新技術企業資質進行復審,就要在2011年4月份前,向有關部門提交該公司2008年至2010年的相關材料。“我們會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再次對其審核。”上述人員表示。
“偽高新”多項指標不合格
發布公告的148家公司提交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申請,內容包括2008年至2010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情況,2010年研發人員占比、大專以上學歷占比情況等數據。然而,《經濟參考報》記者統計上述公司2010年年報發現,在這148家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復審的創業板企業中,“魚目混珠”者不在少數,加上1家首次獲得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的公司,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不達標的有13家,大專以上員工占比不足30%的有14家,研發人員占比不足10%的有3家。
今年2月22日,科新機電發布公告稱,公司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復審證書,發證時間為2011年10月12日。從事壓力容器及成套裝置設計、制造和銷售的科新機電于2008年12月份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其2008年至2010年的研發費用分別是178.6萬元、100.2萬元、593.1萬元,營業收入分別是1.7億元、1.8億元、1.9億元,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為1.6%,遠遠低于4%的要求。
從事細胞工程產品、基因工程產品研發和生產的安科生物發布的2010年年報顯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該公司員工總數為783人,其中研發人員僅為52人,占員工總數6.6%,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人員占比10%以上的要求。
從事規劃咨詢、勘察設計的蘇交科公司,于2008年10月21日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并且于2011年9月份通過了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其披露的最近三年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7.94%、6.57%和5.61%,均高于3%的下限標準,但是這其中包含了受托研發項目,而非是用于自身生產經營使用。
如果以該公司真正自主研發投入金額為標準,2008年至2010年投入金額分別為1093.13萬元、1269.9萬元和1383.54萬元,這三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的比重為2.6%。2011年年報也顯示,去除受托研發,該公司自身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的2.6%。
福安藥業是獲得國家火炬計劃的重點高新技術企業,以生產和銷售抗生素類原料藥為主營業務,于2010年7月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然而其前三年的研發投入也不達標。招股書顯示,福安藥業2007年至2009年的研發投入分別為128萬元、234萬元、1017萬元,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為2.2%,低于3%的條件。
在創業板市場中,更為奇怪的是,研發人員占比、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占比和研發投入等三項條件均不合格的青松股份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審核。青松股份主要從事醫藥原藥、合成香料和染料助劑研發、生產和銷售,其2010年年報顯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占比19.4%,技術研發人員占比8.20%;2008年至2010年的研發費用分別為397.9萬元、594.9萬元、1397.9萬元,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的比重為2.3%。
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述情況之一的,應取消其資格: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有偷、騙稅等行為的;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有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另外,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認定機構在5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認定申請。
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遠忠表示,之所以在創業板會出現大量的“偽高新技術企業”,主要是因為科技部門、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過程中把關不嚴;另外還要注意在上市發行審批時,監管部門審核到什么程度,“它只看公司報批材料中的證書,而不查看這些證書的真偽,這給部分公司可乘之機;當然,創業板的這些‘偽高新技術企業’在上市時可能涉嫌虛假陳述、欺詐上市!彼硎。
享稅收優惠或超2.61億
初步統計數據顯示,由于戴上了“高新技術企業”的帽子,上述27家創業板企業僅在2011年就將至少享受高達2.61億元的稅收減免優惠。
根據2008年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相對于普通企業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而言,這10%的稅收優惠就成為了企業對于“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趨之若鶩的原因。
統計顯示,對于上述明顯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要求的公司,如果按利潤總額乘以1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粗略計算,僅2011年,上述27家上市公司就將至少享受2.61億元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以2010年5月20日上市的奧克股份為例。今年2月13日,奧克股份發布公告稱,2011年公司通過了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并于2012年2月10日收到了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發證時間為2011年10月26日,有效期為三年。然而,該公司的2010年年報卻顯示,截至2010年末,公司研發人員為76人,占總員工比例為9.63%,不符合“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的認定標準。
2011年,奧克股份實現利潤總額2.21億元,按照這個數額計算,僅在2011年,雖然沒有達到“高新技術企業”的標準,奧克股份還是享受了高達2212萬元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同奧克股份一樣,研發人員占比不足卻依然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還有安科生物,其研發人員占比僅為6.6%,沒有達到10%的標準,但按照該公司已經公布的2011年業績快報計算,其仍將享受733萬元的所得稅優惠。
除了研發人員占比不足外,在27家創業板上市公司中,僅因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不足30%的就達到了14家。以2010年4月30日上市的中瑞思創為例,根據2011年12月30日發布的相關通知,中瑞思創順利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資格有效期為3年,即企業所得稅優惠期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然而該公司2010年的年報卻顯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瑞思創大專及以上員工僅為165人,占比僅為16.47%,遠遠低于30%的規定標準。2011年,該公司實現利潤總額1.11億元,照此計算,僅在2011年,中瑞思創就因此享受了1106萬元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根據華峰超纖今年2月28日發布的公告,該公司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當年起三年內(即2011年、2012年、2013年)享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企業所得稅按15%征收。然而,該公司2010年年報卻顯示其大專及以上員工占比僅為19.27%,遠低于30%的標準。盡管如此,根據已披露的業績快報,該公司仍將至少享受936萬元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除了中瑞思創和華峰超纖之外,豫金剛石、永利帶業、星星科技、三川股份、青松股份、美晨科技、科新機電、東方日升、雙龍股份、信維通信均在此列。
在研發費用的投入上,三聚環保近日發布公告稱,公司順利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并于近日收到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自2011年起,公司連續三年繼續享受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
然而,公開披露的數據顯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該公司研發費用分別為1109萬元、785萬元和761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3.76%、2.60%和1.77%,不僅占比逐年遞減,三年研發費用合計占比也僅為2.50%,并沒有達到3%的標準。盡管如此,該公司2011年仍然享受了1136萬元的所得稅優惠。
實際上,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帶來的不僅僅是10%的稅收優惠。據介紹,國家及地方政府對高新技術企業有專門的科技創新政策扶持,在企業投融資、土地、工商等方面都能得到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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