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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4年到現在,關于汽車三包政策的醞釀已經快10年,但遲遲沒有出臺。2012年1月,國家質檢總局對《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次征求意見稿)》開始征求意見。
與此同時,年初,宜興法院對一件汽車產品糾紛案作出一審裁定,判決汽車經銷商為消費者更換新車一輛。而由于沒有汽車三包的相關規定,宜興法院判決根據的是合同法的相關內容。這場最終以消費者勝訴的汽車質量糾紛案也被稱為三包規定出臺前的“第一案”。
苦于沒有“三包”的錘子
那些毛病百出、一修再修的不良汽車被稱為“檸檬車”。“要是有汽車三包規定,我的‘檸檬車’可能早就解決了。”西安車主胡兵一提到他的車就滿臉愁云。
2005年5月20日,胡兵在位于西安高新區的西安華通豐田4S店花37萬元買了一輛白色的豐田皇冠轎車。然而在行駛到1.2萬公里時,發動機出現無故漏油,在與4S店交涉后,華通豐田為胡兵的車免費更換了一臺新的發動機。
2007年6月,胡兵新更換的發動機又一次出現漏油問題,在胡兵同西安華通豐田汽車服務公司以及一汽豐田協商后,4S店再次免費為胡兵更換了發動機。而2010年6月,胡兵準備賣掉這輛不省心的皇冠車時卻意外地發現,這臺更換的發動機竟然沒有發動機編號、產地等重要信息。經向交管部門咨詢,這樣的車算是拼裝車,不能上路,更不能過戶,年檢都過不了。
胡兵再次找到4S店,4S店告訴他店里沒有自行為車主更換發動機的權力,是經一汽豐田允許后才更換的,并且發動機都是通過豐田統一配送到華通豐田后,再由華通豐田進行安裝。
胡兵又多次撥打一汽豐田的客服電話反映情況,一直都沒有得到滿意的回復。2011年年中,無計可施的胡兵無奈將一汽豐田告上法庭。2012年元旦前,法院判決結果為一汽豐田不承擔民事責任,由華通豐田為他再更換一臺發動機。而胡兵對這個判決極為不滿:“更換的費用由誰出,換哪里的發動機都沒有一個說法。”
與胡兵相比,“第一案”中的車主任先生是幸運的。 2009年11月16日,宜興市民任先生在宜興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花費21萬余元購買大眾新邁騰一輛。沒想到當年冬天,新車就出現兩次啟動倒車熄火的故障,銷售公司在排除故障后也未查出問題產生的真正原因。2011年3月,汽車再次無故熄火,經檢查,汽車熄火的原因在于變速箱,銷售商遂于2011年8月為任先生更換了變速箱總成。
2011年10月,車輛變速箱再次發生故障,4S店再次提出幫任先生更換變速箱總成。兩周后,4S店在試車過程中變速箱又出現故障,經檢查需第三次更換變速箱有關部件。任先生認為自己所購買的汽車存在重大質量問題,向經銷商提出更換新車的要求。在遭到拒絕后,任先生于2011年底向宜興法院正式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汽車經銷商對檸檬車輛予以更換。
雖然,任先生最后勝訴了,但這個勝利非常偶然,屬于險中求勝。審理案件的法官表示,目前我國汽車三包尚未出臺,國家也沒有其他法律規定可以嚴格適用于汽車質量及其售后糾紛的裁決,更多消費者要想實現更換車輛的維權目的并非易事。
如果只以“三包規定”第二次征求意見稿中的“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兩次后,消費者提出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等相關內容來判斷,這兩起曠日持久的糾紛可能就簡單多了。
把“檸檬”捏碎需要幾步
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的2011年全國各級消協組織所受理的消費者的投訴情況顯示,針對汽車問題的投訴量同比增長了19.2%,是投訴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一類商品。
中國汽車市場的成熟和壯大為出臺汽車三包提供了條件,也增加了緊迫感。近幾年,中國家用汽車消費量逐年遞增,現在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汽車生產國和汽車消費市場。與此同時,汽車消費糾紛也大量出現,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汽車三包的出臺很有必要。
北京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副總經理顏景輝說,如果汽車三包政策規定能夠順利出臺,對汽車行業是個好事,不僅加大了消費者的維權力度,也讓汽車生產廠家在產品質量標準、經銷商在服務和維修標準上有據可循。
顏景輝說,汽車三包政策對于經銷商是個解脫。有了政策標準,經銷商在處理消費者質量投訴時,就可以依據政策協助消費者與廠家交涉,或者向消費者解釋時有據可循。同時,能夠促進4S店提高維修水平,否則就要承擔對消費者的賠償。
而汽車三包對廠家來說是考驗、機遇,也是挑戰。如果這次汽車三包政策能順利出臺,將對廠家在嚴把質量關、提升技術水平等方面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對于那些自身產品問題較多的企業來說,汽車三包政策對其將是極大的考驗。而如果能利用好新的政策,將為企業帶來發展的機遇。
“大商場的衣服價格高、路邊攤的衣服價格低,但我買衣服還是習慣去大商場。”消費者羅輝表示,因為有大商場的品牌在,東西出現問題不用擔心,可以隨時退換,在路邊攤上這點就不可能做到了。汽車雖然和衣服無法同比,但道理是一樣的。真正有品牌有實力的企業應該是不懼怕“三包”的,“三包”反而有助于企業打造自己的品牌。
事實上,在國外已經有成功的例子。如美國的汽車保用法,又稱檸檬法,其出臺背景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當局決策者意識到,消費者與本土整車制造商之間產生糾紛無力維權轉而購買國外品牌的產品,進而影響到美國本土汽車產業的發展,于是在上世紀80年代便制定檸檬法來幫助消費者維權,將汽車產業發展引向發展正軌。
如果有足夠的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權益,相信會有更多消費者大膽購買自主品牌的汽車,而不再擔憂出現售后糾紛無法維權。
“三包”大錘還需“加磅”
2012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法士特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李大開提出了盡快出臺汽車產品三包規定的提案。
李大開說,由于三包規定的缺失,汽車企業普遍缺乏提高自身服務標準的動力,而各企業根據自身條件制定的三包標準,更是良莠不齊,散、亂、差現象嚴重。這給行業的健康發展和優秀企業的生產經營帶來嚴重負面影響。
與2011年9月質檢總局公布的汽車三包第一次征求意見稿相比,2012年1月公布的第二次征求意見稿的內容中有了不少的提高。
例如,第一版汽車三包征求意見稿規定“整車三包有效期應不低于兩年或者40000公里”;第二版征求意見稿則改為“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于三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兩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對比可以看出,新版汽車三包征求意見稿有效期限的里程限值大幅度調高,對汽車質量把控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
第二版一個非常大的變化是增加了罰則。針對違反汽車三包規定的各種情況列出了警告、責令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責令改正并依法向社會公布等具體的行政處罰手段,并明確了相關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行政部門在職權范圍內依法實施。另外,在問題鑒定、責任歸屬等方面,第二版內容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加強。
同時,汽車專家鐘師對于汽車三包中鑒定的內容還提出了改進意見。他表示,鑒定的第三方機構并不難找,難的是誰來付第一筆錢。如果最終檢驗出來是廠家的責任,當然費用由廠家來負責。而有的檢驗費用高達數萬元,如果對檢驗結果沒有把握的話,這筆費用對于消費者來說就像在賭博。這將阻礙消費者的正常維權。目前這個問題在國外已經有了解決辦法,以美國為例,美國交通部有專門的檢測機構,費用由國家預算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