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上不了排行榜的“小微企業”今年終于擠進了“兩會熱詞”,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罕見地被提及8次之多。 跑貸款、要政策、報審批三關,使本來“就差錢”的小微企業,還得承受不能承受的“公關成本”之重。圍繞如何破解融資成本、審批成本、項目成本“三高”現象,代表委員“尋病根、下藥方”。 談及這一貸款潛規則,一家紡織行業的總經理朱國棋算了一筆賬,去年他向一家銀行申請100萬元貸款,銀行要求1:1存貸比,能拿到的貸款額度還剩50萬元;再加上請客吃飯、送禮、購買理財產品,最終到手的貸款不足40萬元,“能貸到款已經謝天謝地了,企業小,往往只能任由宰割。” “現在不缺扶持政策,可很多政策看得見摸不著。”浙江遠創圣誕公司總經理周愛玲說,“結果政策成了‘毛毛雨’,讓人空歡喜,久而久之容易產生‘政策冷漠癥’。” “與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高一樣,要求落實政策的審批成本也高。”東莞興業針織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廖石文舉例說,申請高新技術型企業認證以獲得稅收優惠、爭取中央小微企業發展基金和地方專項扶持資金支持,要得到這些“真實惠”的政策也需要“公關”。此前,北京市社科院調查發現,小微企業每年要花掉收入的5%用于政府公關。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億達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秉記說,與地方政府爭著搶著拉國企、央企落戶相反的是,小微企業想獲得項目、解決土地等發展問題,不得不到處“求爺爺拜奶奶”,這就是項目成本高。 廣東省中小企業局發布的一份融資報告顯示,政府在為小微企業貸款提供外部配套服務方面過分強調本部分利益。銀行發放一筆貸款,在辦理抵押、登記、評估時要涉及土地、房產、工商稅務等多個部門,等待時間長,費用高,會出現重復收費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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