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冰竹委員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作大會發言時,對金融更好地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提出四點建議。
閆冰竹委員說,我國金融支持文化產業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具體表現為:文化企業普遍規模較小,不成熟、不規范,還沒有整合形成較強的產業競爭力,很難得到資金支持;文化企業的融資信息與金融服務之間無法實現快速對接;商業銀行僅靠貸款利息,無法覆蓋文化企業可能產生的高風險;無形資產評估交易體系不健全,知識產權質押制度不完備。
閆冰竹委員建議:一、以政府平臺為主導,構建信息共享機制。匯集文化企業基礎信息,側重于篩選評定、資質認定、前景預測,定期向金融機構推薦文化企業貸款項目。二、以風險分擔為原則,制定差異扶持政策。監管部門放寬文化產業信貸監管標準,增加文化企業信貸規模;財稅部門盡快協調出臺文化企業不良貸款呆賬自主核銷政策;組建文化信貸擔保公司;鼓勵商業銀行加強與保險公司、擔保公司和文化企業的合作。三、以利益調整為杠桿,激發金融支持活力。給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發放文化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牌照,并出臺相應的扶持政策。四、以制度完善為保障,健全法律配套體系。建立文化產業版權評估體系,進一步加強對文化市場的有效監管和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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