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審計法院最近發表報告指出,該國每年因偷漏增值稅款一項給國庫造成的損失就高達100億歐元。 增值稅是國家收入的首要來源。法國審計法院在這份提交給國民議會金融委員會的報告中說,2011年,法國增值稅額達到1320億歐元。然而,針對這一稅種的偷漏稅現象也極為嚴重,在法國,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偷漏稅發生在增值稅領域。 為了有效遏制這一現象,法國審計法院提出三項對策。第一,加強國際合作,促進國家間的信息共享,協調各國監管政策。第二,對法國現行監管技術進行深刻變革。第三,將目前分散在海關和稅務部門的監管權,統一到稅務部門來。 在法國,偷漏增值稅的手段繁多,如私下交易、開具假發票等,還有不少企業“玩消失”以達到逃稅的目的。在過去的10年間,法國增加了120萬個小企業,這些企業一般存活時間較短,這大大增加了稅務監管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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