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業違法信息披露引發的民事訴訟已經引起監管層注意。下一階段,
證監會將采取六大措施強化公司治理,其中明確提出“完善證券民事賠償機制,發揮訴訟的作用”。
在3月2日舉行的“2012上市公司企業治理論壇”上,證監會副主席桂敏杰強調:公司治理是中國證券市場發展最重要的關鍵詞之一,下一階段,證監會將“保持監管力度,有序推動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這是繼去年12月19日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在第十屆中國公司治理論壇發表演講后,證監會高層又一次就公司治理發表公開講話。在強調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必要性的同時,桂敏杰還提出推動因企業違法信息披露引發的民事賠償制度建設,發揮訴訟仲裁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下一階段,證監會將繼續保持監管力度,采取六項措施有序推動內地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一是繼續完善公司治理的制度規則。總結近幾年公司治理中遇到的問題,監管部門發現,各公司治理結構的差異化明顯,不同股東背景、不同股權結構、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公司,治理結構存在一定的差異,需要認真研究和調整規則,鼓勵各公司在遵守基本原則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具體情況,選擇設計和優化公司治理結構。
二是繼續加強公司透明化建設,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下,建立不同行業差異化的信息披露制度,鼓勵企業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三是進一步強化市場約束,重點強化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約束作用,完善股東大會的表決機制,保障中小股東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投票權,特別要發揮機構投資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四是進一步完善股權激勵制度,發揮股權激勵的正面作用,進一步強化企業社會責任。
五是研究并推動企業信息披露違法引發的民事賠償制度建設,發揮訴訟仲裁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六是進一步發揮自律管理的作用,推動交易所、上市公司協會等組織修訂公司的管理和行為準則,鼓勵激勵推廣好的模式。
參會的市場人士指出,上述六項措施是針對當前證券市場中公司治理存在的實際問題有的放矢。比如有關“推動企業信息披露違法引發的民事賠償制度建設”的表述,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因信披違法被民事訴訟,上周正式被立案稽查的中國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