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傳言稱,上海樓市調控政策出現微調,外地戶籍居民持長期居住證滿三年,可以享受本地戶籍居民同等購房資質,即可以購買第二套房。對此,有媒體認為,上海跟大眾玩了一個“文字游戲”。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上海的情況與其他地方有所不同。
眾所周知,上海是中央確定的兩個試點房產稅的城市之一。試點房地產稅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要看房產稅對遏制炒房、控制房地產市場的過度投資能發揮多大作用,并為樓市調控轉入常態化打下良好基礎。但是,由于限購政策的出臺,房產稅政策的作用被完全抵消了。無論是上海還是重慶,房產稅都成了一種擺設,試點也成了一種形式。
按理,從檢驗調控手段作用與效果的角度考慮,試點房產稅政策的城市,不應同時出臺限購政策。因為,這兩項政策從目的來看,基本相似。所不同的是,前者側重長期作用,后者立足短期效果。將這兩項政策同時使用,必然會對房產稅政策的作用形成抑制。這也意味著,房產稅試點失去了意義。
需要引起重視和關注的是,雖然限購政策短期的殺傷力很強,作用效果很好,但是,卻極容易將正常的剛性需求造成誤傷。相反,房產稅政策卻可以有效避免這種誤傷。為什么有關方面在設計政策時,不充分考慮上海、重慶兩地試點房產稅政策的實際,而推行限購政策呢?為什么不能有效檢驗一下房產稅政策的作用與效果呢?
從這方面講,我認為,上海對調控政策作出調整,是適當的。如果能讓上海、重慶兩地就此退出限購政策,而通過房產稅政策進行調控,可能更適應樓市調控的要求,更符合下一步調控發展的方向。畢竟,樓市調控政策、特別是限購政策出臺以來,其負面作用也在逐步顯現,尤其是剛性需求被壓制,已讓樓市調控陷入了新的困境。要防止房價反彈現象的出現,最好的辦法,就是盡快出臺房產稅政策。同時,對存量土地提出明確的開發時間節點和要求。
正是基于這樣的考慮,筆者認為,不要簡單地認為上海在與大眾玩“文字游戲”。相反,應當允許和支持上海以這樣的方式,提升房產稅政策的作用,并通過作用的提升,選擇適當的機會,全面退出限購政策。一旦房產稅政策能夠全面取代限購政策的作用,就可以全面推開房產稅政策,讓限購政策盡快退出樓市調控,化解誤傷剛性需求的矛盾,使房地產市場回歸正常軌道。
需要提醒有關方面的是,在上海、重慶兩市的房產政策還沒有充分發揮作用,還沒有全面取代限購政策的情況下,其他地方還不能隨意退出限購政策。只有當上海、重慶兩地的試點真正發揮作用時,才考慮用房產稅政策全面取代限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