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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4 作者:徐立凡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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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方政府為主要資源配置方的保障房建設,正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據媒體報道,今年多個地方出現了保障房建設開工目標較去年銳降的趨勢。其中,廣州將下降47%、深圳下降52%、上海下降38%、北京下降20%,二三線城市如武漢、成都、無錫、蘇州等地均有明顯下滑。
這樣的下調幅度,盡管出人意料地驚人,卻也在意料之中。一方面,去年的保障房項目無論從興建規模還是投資增長速度看,都已站到了一個相當高的起點。在今年繼續保持這樣的高增長,確實難以為繼。另一方面,保障房建設的興起,與各地土地財政的大幅度萎縮處于同一個時間軸。嚴厲的調控政策,遏制了許多開發商的拿地熱情,這一勢頭傳導到保障房建設上,就是地方政府的“頭寸”進一步吃緊。 可以說,保障房建設實際上既承擔著民生目標,也承擔著宏觀經濟的目標。一方面,通過房屋的增量供應改善現有住房體系,盡可能地滿足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剛性需求;另一方面,通過保障房建設,可以承接下游的鋼鐵、水泥、電解鋁等數十個行業的市場,避免這些行業因為對商品房的調控而一蹶不振。然而,今年多地開工目標的急劇下滑,卻給上述兩個目標的實現出了難題。 地方政府的難點是,既要完成“全力以赴完成保障房建設”的軍令狀,又要讓資金和土地壓力不再持續增加,這如同“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中央政府部門的難點是,如果單純依靠軍令狀、實地督查等剛性行政措施貫徹調控意圖,有可能導致資金吃緊的地方政府以各種方式為調控上松緊帶,變相盤活房地產市場。以“蕪湖三日新政”為代表的地方房地產政策調整,反映的正是這種趨勢。 所以,要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保障房建設的行進節奏,必須得另想辦法。土地和資金的來源有限,從中已經很難獲取更多,政策資源則還有待挖掘的空間。這其中,也可以考慮如何讓社會資金參與到保障房建設中來。邏輯上說,參與保障房建設的企業,等同于將部分生產資源從追逐利潤轉移到了履行社會義務上,政策面上予以各種方式的獎勵,并無障礙。比如,給予參加保障房建設的民企以更大力度的稅收優惠,賦予這些企業進入高門檻行業的“綠色通行證”,甚至進行保障房共享產權的試驗等。 在當前社會,大量資金無處可去,與此同時,保障房建設資金卻嚴重缺乏嗷嗷待哺。在這種情況下,通過政策改進疏導資金流向,也許會讓保障房建設難度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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