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媒體間流傳著一句話,“韓國人一生無法避免三件事:死亡、稅收和三星。”
作為韓國規模最大、最有影響力的企業三星集團,目前正面臨家族內部為爭家產,兄弟對簿公堂。
近幾年亞洲爆出多起豪門家產爭奪糾紛,令許多產業面臨動蕩風險,專家稱,家族企業傳承危機的發生,有法律制度的原因,但更深層次來源于舊家族文化思維,需要與時俱進加以改良。
天文數字遺產爭奪
已故三星集團創始人李秉哲的長子、第一肥料前會長李孟熙(81歲)14日針對三星電子會長李健熙(70歲)提起了巨額遺產訴訟。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4日介紹說,李孟熙主張,其父親生前以他人名義信托部分財產,而李健熙未通知其他繼承人,則將遺產擅自變更為他個人名義。李孟熙以此為由起訴李健熙,要求提供相當于繼承份額的股份,即“三星生命”(人壽)保險公司824萬股和三星電子20萬股股票,還要求賠償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60286元)。據此計算,涉案金額高達7138億韓元。李孟熙還針對三星愛寶樂園提起訴訟,要求提供三星生命100萬股股票,賠償1億韓元。
李孟熙在訴狀中表示,三星生命和三星電子股份是父親在生前以他人名義信托的財產,在父親去世后,繼承人應該根據法定繼承份額分割遺產。
他進一步說,在父親去世后,李健熙并未向其他繼承人通知父親以他人名義留下財產的事實,而2008年12月將三星生命3248萬股股票變更為他個人名義,因此要求李健熙返還他應有的繼承份額189分之48,也就是三星生命824萬股股票和股息。
此外,李孟熙所說的他對三星電子股份應有的繼承份額20萬股,按照目前的價值換算,約達到57萬股。若據此索賠,涉案金額將是個天文數字。
《朝鮮日報》稱,這起訴訟是韓國國內最大企業的遺產之爭,焦點是李孟熙是不是能夠重新主張繼承權。
李孟熙主張:“不知道托名股票的存在,我的繼承權遭到侵犯。”不過要找回遭到侵犯的繼承權,首先需要證明有重新主張繼承權的法律依據。
報道指出,李秉哲1987年去世的。三星方面的立場是,前總裁李秉哲去世已有25年,已經超過了李孟熙可以向法院主張繼承權的期限(10年)。
據悉,李孟熙目前居留在中國北京。由于在三星集團經營權的競爭過程重落敗,他便不再參加對外活動,被稱為“隱居的皇太子”。
亞洲豪門爭奪震蕩產業
家業一代傳一代需要面對很多壓力,內在的危機,包括爭產糾紛、任人唯親、兄弟姐妹間的勾心斗角,隨時都可能使家族企業處于危崖之上。同時,外在的危機也不少,本土市場日漸開放,接觸全球金融市場的機會日增,特別是一些上市的家族企業,在管理和企業透明度上都面臨很多壓力和法律風險。這些挑戰在亞洲金融風暴后越發嚴峻,情況在韓國和香港尤其明顯,相繼有多家超級家族企業出現遺產爭奪戰。
韓國境內除了三星,前段時間韓國現代集團的鄭周永家族也未能避免同根相煎的命運。中國香港的富豪家族近幾年也進入了多事之秋,多家豪門在創始人離世后,出現爭產事件。從2002年起至2011年,圍繞龔如心和其留下的數百億資產,已上演過多輪曠日持久的爭產官司,并創下了香港民事訴訟用時最長的紀錄。2010年,香港以燒鵝馳名的鏞記酒家創辦人甘瑞輝去世后,繼承家業的甘氏兄弟因股權問題導致分裂。此外,棉紗大王陳廷驊、新鴻基地產的郭氏兄弟等爭產訴訟,也成為港人茶余飯后的熱點話題。
去年年底,香港富豪霍英東家族爆出爭產風波,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上訴至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同為亡父遺囑執行人的兄長霍震寰私吞至少14億元港幣家族資產。
去年,澳門賭王何鴻燊家產風波,更是引起澳門社會的震動,他旗下的公司幾乎滲透到澳門的各個領域,掌握著澳門博彩業半壁江山,影響深遠,可以說牽一發而動全身。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成功的家族企業毫不例外都有一個偉大的創造者,這個創造者不僅是企業的決策者,也是絕對的精神領袖。這種至高無上的權力,往往使他們缺乏自省和自律精神。他們一方面在公司業務運作上表現出杰出的決斷力,另一方面在培育子女的能力上表現得并不好,甚至很差。另外,很多創始人對企業傳承缺乏長遠規劃,生前不留遺囑,使得企業無法順利承繼更迭。還一些創始人往往選擇最受寵的孩子執掌公司,這種毀滅性的行為世代重復著。
據統計,亞洲最大的1000家公司有2/3是家族控制的,香港的上市公司超過70%由創始人或創始人家族成員控制。而現實的問題是,目前香港上市企業掌門人中至少一半人超過70歲,家族企業如何傳承已成為他們不得不面對的問題,而富二代們也面臨如何管理好父輩傳承下來的財富的問題。
家族的爭產風波接連發生,也再次給企業家們敲響警鐘,如何解決“接班人”的問題,如何處理“遺產”問題,已經是關系企業發展大計的重要議題。《紐約時報》的文章指出,家族企業接班問題是一種全球性現象,尤其在大中華地區,家族接班和繼承安排經常曠日持久、變故叢生。
舊家族思維需與時俱進
北京市中凱律師事務所律師、公明遺產管理集團首席律師陳凱認為,家族企業傳承危機的發生,當然有法律制度的原因,但更深層次來源于舊家族文化思維。三星、現代、霍英東和何鴻燊于中國傳統家族企業的社會環境中,他們既不缺乏中立的專業機構,也不缺乏成熟的法律制度,但卻發生了相同的傳承危機。究其原因,在于家族掌門人根深蒂固的舊家族文化思維,這點與中國傳統家族企業傳承危機的背景是一樣的。
舊家族文化思維的特點之一,就是將家族內部的各種利益群體對立起來。家族掌門人把“分”字作為家族企業未來發展的唯一道路,其中一方繼承人的利益擴大,勢必面臨另一方利益的縮小,無法將各自的利益綜合起來,形成企業發展合力。因此,在如何權衡和協調利益的問題上,即使耗費掌門人畢生精力,也難保未來各房子女不發生火并。
舊家族文化思維的特點之二,就是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存在利益交叉。經營權并未完全獨立于所有權,家族獲益的方式,股權收益固然是其中一種,但控制管理企業所帶來的灰色利益和各種副利益產品,使家族內部對掌握企業經營權趨之若鶩,所有權可以分割成股權共享,經營權卻無法分割共享,導致家族內部的紛爭無法避免。
舊家族文化思維的特點之三,就是將傳承看成一個時間點,而沒有建立現代傳承意識。現代傳承意識要求企業家將傳承問題看作企業日常風險管理的一部分,而不是將其作為企業家去世時點才發生的事情,因此需將風險控制滲入到企業運作的方方面面,企業家在任何時候發生健康問題、入獄、隱退等情況時,都可以將此重大變故的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