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規范市場的“38號文”不可避免地影響到已身處亂市的投資者。一旦交易所被關閉,投資者投進去的錢怎么退?誰來為他們的損失買單?這已成為投資者考慮的首要問題。 法律界人士表示,由于相關法規細則還未出臺,各類交易所投資者的維權訴求仍舊“無章可循”。在清理整頓交易場所時應對投資者權益保護多加考慮,盡快出臺投資則會保護配套細則。
停牌后的善后難題
一些交易所已經停牌或暫停部分產品的交易,隨之而來的難題是如何妥善解決投資者索賠問題。 據《新世紀周刊》報道,“38號文”發布后首個停牌者漢唐藝交所,曾與投資者商談提出五種解決方案:拍賣;將上市品種交由基金公司負責,逐年退出;轉板香港市場;采用T+5交易模式;將書畫類的上市品種拆分為單幅作品作為交易品種,同時采用T+5交易模式。 漢唐交易所執行董事鄭惠文表示:“有三分之一的投資者同意我們復盤,有三分之二的人不同意,有部分人同意拍賣,有部分人需要我們找原來的藝術家把錢拿回來退回去。”而對于不同意復盤的投資者,鄭惠文表示,只能等政府通知,“我們企業沒有能力去解決,大部分發行款已被藝術品原所有人和保薦商領走”。 在“38號文”出臺半年前停牌的深證文化產權交易所(簡稱“深圳文交所”)同樣尚未解決投資者被困資金問題。 據《東方早報》報道,近期,關于目前被凍結資金已達2億元,涉及數百名投資人的消息在網絡上瘋傳,投資者前往交易所討說法卻未果的信息也頻頻傳來。 早在國務院出臺38號令前半年,深圳文交所藝術品份額交易便已停牌,而自該所2011年3月22日停牌后一直未能復牌,有投資者計算,按停牌前收盤價計算,累計凍結資金已達2億元。 此外,深圳文交所于3月5日路演的“天香瓊脂”尚未上市,但投資人參加路演后已將申購款項打到深圳文交所賬戶,此類投資人同樣遭遇了尚未上市就被資金凍結的尷尬境地。 盡管很多交易所仍在維持正常交易,但投資者出于對交易所被清理或者轉型的擔憂,已提前做好維權準備。 北京邦道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武紹智已經接受六七個投資者的委托,對天津文交所提起訴訟。但亦有文交所表示,交易所作為交易平臺,不應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賠付責任。
盡快出臺投資者保護配套細則
“整頓交易所的目的之一,就是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只有這樣,投資者才能支持和認可交易所!币晃粯I內人士如是指出。 然而,保護談何容易。 多位投資者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對于監管部門的清理整頓工作非常支持,同時期盼有關部門能夠介入善后處理工作。 法律界人士亦對該報表示,針對各類交易所投資者利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應盡快出臺。目前由于相關法規細則還未出臺,各類交易所投資者的維權訴求仍舊“無章可循”。 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認為,對于目前仍持有份額產品等投資品的投資者權益如何維護,需盡快形成一個相對較為統一、具體的解決方案。 “在清理整頓交易場所時應對投資者權益保護多加考慮。除了按照‘誰的孩子誰抱’的原則,還應該做到‘誰的孩子惹的事誰管’。”許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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