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下發了《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明確表示,與人民生活關系密切的基本商業銀行服務價格,將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商業銀行自行制定的價格,必須“明碼標價”。對此,有網民認為,對繁多的銀行收費項目,規范金融產品銷售和服務收費標準勢在必行。也有網民認為,“征求意見稿”的相關政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讓銀行收費行為更加合理和透明。網民建議,應從重建制度和改革入手,明確銀行亂收費將承擔的法律代價,另一方面應推進銀行業更充分的競爭。
規范勢在必行
對于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很多網民認為,其中不乏亮點,基本商業銀行服務價格政府定價、全國收費需統一、價格調整需公示等規定,對治理銀行亂收費行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荊楚網署名“劉雯雯”的文章認為,在中國銀行業服務項目中,免費項目只占極少一部分,而收費項目卻占整個服務項目將近3/4。面對如此繁多的銀行收費項目,看來規范金融產品銷售和服務收費標準勢在必行。有網民認為,各大銀行的官方網站,都很不容易找到收費標準項目,即使找到也多是過時的,根本就沒有明碼標價。因此規定銀行收費必須明碼標價十分必要。
還有網民認為,從儲戶的角度看,銀行的各種莫名其妙的收費項目,真的很讓人頭疼。這無異于,為錢找個管家,卻招來一個收保護費的家伙。商業化的銀行和儲戶,應是平等主體關系,所有業務往來應基于合同契約。而不是任由銀行想什么時候出臺什么收費項目就出臺什么項目。
監管有待完善
對于“征求意見稿”,很多網民在表示支持的同時,也認為,相關政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讓銀行收費行為更加合理和透明。
新浪網網民“丹丹”表示,有政策也要有監督,三部委應該創建一些客戶投訴的渠道,公布投訴方式和投訴電話,對違反收費規定的銀行予以通報或處罰,并向客戶反饋處理結果。只有有了有效的監督才能更好地督促政策的落實。
“征求意見稿”規定:與人民生活關系密切的基本商業銀行服務價格,將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對此,有網民認為,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所規定的范圍太窄,銀行自主定價的范圍太寬。銀行業既是經營性企業,也存在公益性質,因此政府對銀行業的監管既不能“管得太死”,也不能放任自流。
而對于“商業銀行自行制定的價格,必須明碼標價”的規定,也有網民提出質疑。署名“朱四倍”的博客文章指出,銀行收費若無正當性,“明碼標價”有何用?文章認為,僅僅明碼標價還遠遠不夠。公眾不僅需要知道服務收費明明白白,更需要知道該收費合不合理。銀行收費雖不屬于嚴格意義上的公用事業價格,但這些收費,顯然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理當聽證,但多年來銀行想收就收,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完全罔顧程序正義和民眾感受。正因為如此,在筆者看來,與其明碼標價收費,不如先解決銀行收費的正當性與合理性問題。
競爭仍不充分
除了完善監管之外,對于如何遏制銀行亂收費行為,網民也給出了自己的建議。
署名“林嶸”的微博表示,遏制銀行亂收費,不能寄希望于銀行良心發現、道德自律,也不能一味期待行業內的監管,必須從重建制度和制度改革入手:明確銀行亂收費將承擔法律代價,另一方面進行金融改革,推進銀行業更充分競爭,打破銀行靠收取手續費和吃利差賺得盆滿缽溢的不合理局面。
署名“朱振宇”的微博也表示,是銀行業競爭不足、社會金融服務的稀缺,導致了高價服務的產生。
新浪網網民“平江村民”表示,老百姓去銀行辦理各項業務,就像到酒館飯店吃飯喝酒一樣,客人需要某項服務,可以根據該酒館飯店提供的菜單進行點單,享受完畢付錢這是天經地義之事。問題是,收費怎樣才是合理的,怎樣才是老百姓能接受的。打破壟斷,競爭性發展,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才是大多數人所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