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再保險”,對大病住院的大額自負醫療費用進行二次補償。江蘇省太倉市推出大病醫療再保險機制,有效破解不了群眾“因病致貧”難題。 在太倉市第三人民醫院的病房里,市民王建精心照料著病床上的妻子顧莉芬。去年春節,夫妻兩人騎摩托車回家時突發意外,顧莉芬腦部受到撞擊。雖然已實施了三次腦部手術,卻依然半身癱瘓、神志不清。這場車禍讓原本就有病兒的王家雪上加霜,30多萬元的醫療費雖然報銷了63%,但10多萬元的自負部分仍讓這個家庭不堪重負。 近日,他們從太倉社保中心拿到了一筆近8萬元的補償金,這筆“救急救貧款”來自太倉市推出的醫保新政策——大病醫療再保險。 記者采訪了解到,太倉市出臺“大病住院醫療再保險”方案,利用社會醫療保險結余的統籌基金,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每人每年50元,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每人每年20元的標準,通過公開招標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對大病住院的大額自負醫療費用進行再次補償。這項保險實施范圍覆蓋所有參保人員,目前該市47萬本地人和40多萬外來人員分成15類參保人群,參保率達99%。 來自太倉市人社局的統計顯示,全市像顧莉芬一樣享受“保中有保”的大病患者超過1100人,僅“商業保險補充”一項,保障金額就超過2000萬元。“在確保基金安全運行前提下,用2000多萬元統籌基金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大病醫療補充保險,也就是老百姓不需要花一分錢,在患大病的時候產生大額的自負醫療費用,可以得到商業保險公司一份比較優厚的補償。”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陸俊認為,“保中有保”在當前醫療保障改革層面上,有效解決了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力度不足的難題,下一步他們將把相關細節處理得更富彈性和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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