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證監會發行部、創業板部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預先披露時間等問題的通知》,將企業招股說明書的預披露時間提前到1個月左右。《通知》于今天(2月1日)起正式實施。 證監會這次要求,發行人將預披露的時間提前到反饋意見落實后、初審會之前,這個大約是在發審會召開前一個月左右。而目前的規定當中,企業招股書預披露的時間是在發審會召開前5天和發審委會議公告同步公布的。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預披露時間的提前也有助于強化招股說明書的法律責任和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同時,證監會將公布在審企業的名單,今后新受理的這種企業的名單也會盡快公布。這意味著市場各方將有充分的時間對擬首次公開發行的這些公司進行分析研究和監督。 目前可以看到證監會網站30號晚上的公告,主板發審委定于2012年2月3日召開2012年第18次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會議,審議兩家公司的首發申請。其中,與以往僅僅公布公司招股書不同,同時已經預披露了發審委名單。從這個角度上來講,證監會的上市審核工作更加透明化。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此前也表示過,預披露時間提前后,發行人、中介機構和社會公眾可以更早地了解在審企業的情況,來監督審核部門是否按程序公開進行了審核工作。有投行人士也表示,這樣一來,一些擬IPO公司將面臨更加嚴格的監督,保薦機構壓力也會越來越大,這樣有利于上市公司質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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