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廳近日下發《關于實施醫療責任保險全區統保工作的通知》,從2012年1月起,寧夏在全區公立醫療機構統一實施醫療責任保險制度。 據自治區衛生廳醫政處介紹,醫療責任保險是建立和完善醫療執業風險社會分擔機制的基礎。推行醫療責任保險統保,可以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防范、損失補償和輔助社會管理功能,對化解醫患矛盾,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將發揮積極作用。 寧夏將力爭公立醫療機構于2012年6月底之前全部參加醫療責任險全區統保。已自行投保醫療責任保險的醫療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現保險到期后參加全區統保,或退出現醫療責任保險后參加全區統保。鼓勵和支持營利性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全區統保。 據悉,寧夏已完成全區醫療責任保險統保采購工作,確定由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保險公司組成保險體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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