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在特困地區3元錢的標準完全能夠換來一頓營養午餐,這是基于現階段的國情,更主要的是與試點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要基本相適應。”針對有網友關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標準偏低的疑問,財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長孫光奇昨日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作出回應。
孫光奇說,確定3元錢這一標準的時候,確實經過反復研究考慮,“營養改善計劃補助標準”不是全包標準。 他介紹,確定3元錢這一標準,是基于農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費支出水平分析的。根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顯示,2010年中國農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費支出1081元,試點地區非常困難應該比這個數還要低。
據了解,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生補助費一直有,目前為小學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試點地區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算起來小學生一天就是7元錢、初中生就是8元錢。一年來算小學生就是1600元、初中生拿到1850元,已經超過當地的農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費支出。
此外,從國內實踐來看,目前有些地區搞了營養餐的試點工作,但是政府補助標準沒有超過3元錢。 從國際比較來看,大多數實施營養工程的國家,基本上政府都是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營養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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