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將會是搜狐微博今后的一個重要發力點。
在媒體行業,“內容為王”是一直以來行業的金科玉律,因此,微博內容的生產者對作為社會化媒體的微博平臺而言尤其重要。隨著微博的發展,對微博內容生產者權益的保護提上了議事日程。
12月30日,在“2011年搜狐微博用戶年會”上,搜狐發布了“搜狐微博版權保護公約”,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微博作者簽約制度,為簽約作者提供專屬微博客服服務,委托專業律師團隊為侵犯簽約作者版權的行為提供維權支持,同時支持和推廣作者以微博內容出版的書籍、視頻等衍生文化產品。
在搜狐微博用戶年會上,著名主持人崔永元作為內容創作者的代表出席,表示了對微博版權公約的支持。
如今,我們經常會在微博上看到有人抱怨自己的原創微博遭到剽竊,或者原創的微博內容被人集結出版自己卻一無所知。不久前,一位作家指責某著名演員剽竊自己原創微博,引起了很大關注,最終,那位演員刪除了這條“盜版”微博。
面對爭端,如何切實保護微博主的權益成了微博平臺必須思考的問題,到底要不要保護微博主的版權?正是在這種情況下,
對此,一些行業人士指出,主動保護微博版權,對于搜狐微博的社交媒體屬性來說,顯然是是一種強化,版權保護激勵更多內容生產者進駐該平臺,并促進更優質、更大規模的內容生產,這群人包括各界名人以及草根,他們作為輿論領袖,正是社交媒體的核心競爭力。
“當然,此舉對行業來說也是有利的。”同時,該行業分析人士還指出,此前包括互聯網門戶新聞、互聯網視頻在內的各類互聯網產品的發展路徑證明,一旦有了版權保護意識和措施,既可以保證微博平臺產生更多有效的傳播,又可以保證著作權人合法權益,還能推動微博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實現“三贏”局面。
搜狐微博版權保護公約
2011-12-30日
北京
1、搜狐微博認可并推動原創微博作者的內容版權,我們認為,以微博形態呈現的原創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依法享有版權,在網絡傳播和傳統出版渠道中,都不應該以各種方式損害其權益。
2、微博版權屬于網絡著作權范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現行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的保護。
3、搜狐微博將建立行之有效的版權保護系統,并在微博寫作與傳播過程中引入合理規范,引導微博用戶逐步樹立版權意識,規范傳播行為,形成尊重版權的網絡環境與行業規范。
4、搜狐微博將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微博作者簽約制度,為簽約作者提供專屬微博客服服務,委托專業律師團隊為侵犯簽約作者版權的行為提供維權支持,同時支持和推廣作者以微博內容出版的書籍、視頻等衍生文化產品。
5、在搜狐微博系統內轉發簽約作者微博內容,須在原作者微博轉發按鍵上操作。在搜狐微博體系之外的刊載,必須尊重原創作者的署名權,同時按照符合作者要求的授權方式使用。
6、原創微博的版權認定和版權保護是新生事物,任重道遠,搜狐微博愿與業界和作者一起不斷探索,努力實踐,搜狐微博致力于未來向更多以真實身份進行微博原創的作者提供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寫作環境和勞動回報。
7、簽約作者是此公約的一致行動人,將與搜狐微博一起致力于推進微博版權保護。
8、搜狐微博將以版權保護為契機,重建微博傳播規范,樹立微博內容公信,提升微博傳播品質,探索行業新規則,持續推進微博在中國的可持續發展。
搜狐公司
搜狐微博
201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