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從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從2012年1月1日起陜西實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以解決物價上漲引起的民生問題,保障低收入職工的基本生活。全省最低工資不得低于790元/月,西安城六區和閻良區不得低于1000元/月。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00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0元/小時;二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91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1元/小時;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85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8.5元/小時;四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79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7.9元/小時。
西安市各區縣的分類標準為: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未央區、雁塔區、灞橋區、閻良區屬于一類工資區;長安區、臨潼區、高陵縣屬二類工資區;周至縣、戶縣屬三類工資區;藍田縣屬四類工資區。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據了解,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所有用人單位,無論是機關單位,還是外企、民營企業等,都應按照新的工資標準嚴格執行。據了解,這是陜西省2010年以來第三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之前已分別于2010年7月1日、2011年1月1日調整過兩次最低工資標準。
陜西省人社廳要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工會組織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確保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規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低收入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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