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看好東江環保的發展前景為何又于一年后幾乎按原價轉讓?招股書給出的解釋是在東江環保申請由香港聯交所創業板轉至主板的上市過程中,為優化股權結構,規范股東的持股行為所致。
主營業務為工業廢物處理和市政廢物處理的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江環保”)于12月21日過會,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12月曾攜兩家企業(桑夏股份與海思科藥業)同日上會的中信證券,因保薦加直投的模式而備受媒體質疑。而東江環保招股書顯示,中信證券這一模式再一次被全然復制。另外。招股書顯示,東江環保在擬上市之前,曾有過一系列的股權轉讓,但其中多數的股權轉讓行為卻頗令人費解。
序幕:8次股權轉讓
招股書顯示,東江環保于2003年1月在香港聯交所創業板上市,在此之后,東江環保先后進行了8次股權轉讓:第一次,2007年1月,控股股東張維仰以每股0.0425元的價格將所持2823.22萬股轉讓給蔡虹;第二次,2007年6月,東江環保股東文英貿易分別向龍笛投資和江陰鑫源各轉讓1000萬股,轉讓價格為0.5元/股;第三次,2008年8月,深圳高新投將所持1539.16萬股轉讓給文英貿易,轉讓價格為4.61港元/股;第四次,2009年7月至8月,文英貿易與周耀明等88名東江環保及其下屬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骨干人員以及謝標等5名外部股東簽署《股份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1535.75萬股的股份以2港元/股的價格轉讓給后者;第五次,2010年6月,張維仰將所持3571.43萬股以1.4元/股的價格轉讓給金石投資;第六次,2010年6月,文英貿易和方元化工分別將其持有東江環保的股份(分別為2776.30萬股與6370.17萬股)按照各自股東的持股比例轉讓給各股東,轉讓價格為0.05元/股;第七次,2010年6月,謝標等5名外部自然人將所持480萬股以1.05-1.2元/股不等的價格轉讓給陳曙生;第八次,2010年8月,原東江環保職工李超將所持15萬股的股份轉讓給李永鵬,轉讓價格為1.6元/股。
疑云:股權高買低賣
從上述一系列的股權轉讓中不難看出,第一次的股權轉讓價格堪稱“白菜價”,當時股權轉讓價格為0.0425元/股,而東江環保2005年底的每股凈資產為0.3142元,轉讓價格僅為每股凈資產的13.52%。招股書對此解釋為:張維仰對蔡虹為東江環保發展所作貢獻的獎勵。而實際上,蔡虹除了對東江環保發展做過貢獻外,其與張維仰的關系也不一般,蔡虹的姐妹蔡敏與周耀明是夫妻關系,同時周耀明又是張維仰配偶周文英的兄弟。
如果說第一次股權轉讓的低價是職工與親屬關系雙重因素的結果,那么,第二次股權轉讓卻有點讓人疑竇頓生。招股書顯示,文英貿易于2007年6月分別向龍笛投資和江陰鑫源各轉讓1000萬股,轉讓價格為0.5元/股,記者后來從招股書對龍笛投資的介紹中了解到,龍笛投資成立于2007年5月18日。也就是說,龍笛投資在成立后一個月便入股東江環保。然而,令人生疑的卻不僅如此,龍笛投資與同時入股的江陰鑫源也存在關聯關系,招股書顯示,持有江陰鑫源20%股權的是上海天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而上海天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袁征又是龍笛投資的第二大股東,持有龍笛投資49%的股權。按一年后文英貿易受讓深圳高新投所持股份價格(4.61元/股)計算,龍迪投資與江陰鑫源一年的投資收益將近9倍,如此高買低賣,不知為那般。
而對于謝標等5名外部自然人在第四次股權轉讓和第七次股權轉讓中所表現出來的投資行為也讓人大惑不解。謝標等5名自然人于2009年7-8月間從文英貿易處共受讓240萬股東江環保的股份,由于東江環保于2010年5月以公積金轉增股本方式對每一現有股份發放一股紅利,于是謝標等自然人的持股數便變為480萬股。對于謝標等5名外部自然人的持股行為,招股書中表示其均為張維仰或陳曙生交往多年的朋友,對東江環保有一定了解,比較看好東江環保的發展。既然看好東江環保的發展前景為何又于一年后幾乎按原價轉讓?招股書給出的解釋是在東江環保申請由香港聯交所創業板轉至主板的上市過程中,為優化股權結構,規范股東的持股行為所致。既然是規范股東行為,那么轉讓價格便應該隨行就市,而近乎平價轉讓的行為難免令人懷疑上述說法的真實性。
問題:職工自愿持股?
在第三次的股權轉讓中,招股書對文英貿易受讓深圳高新投所持股份的原因解釋為:東江環保部分職工因看好東江環保的發展前景,希望購買深圳高新投所持股份來實現投資收益,由于職工自身財力有限,單一職工不能購買深圳高新投出讓的全部股份,后通過協商,決定以文英貿易為平臺代有意愿的東江環保職工(共計100名)統一購買深圳高新投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資金來源為100名職工集資的5156.41萬元(4名高管以現金出資,其余職工以公司獎金出資),張維仰墊付和文英貿易暫代張維仰墊付共計1084.3423萬元。以此來看,張維仰顯然是充分為自己的職工考慮,甚至不惜以自有資金為職工墊付受讓股份資金,然而,后來部分職工的行為卻辜負了董事長張維仰的良苦用心。
招股書顯示,由于東江環保的股價從2008年6月的4.66港元/股下降到2009年6月的2.27港元/股,于是,委托文英貿易代購東江環保股份的職工便不愿意了。這時,身為董事長的張維仰又表現出了大度的一面,經過協商后,同意將職工受讓股份價格調整到2元/股,如果職工仍不能接受該價格,可以全額退款。后來有29名職工要求全額退款,7名職工要求減少認購股份數量。
經過上述價格調整,88名職工最終同意以2元/股的價格受讓大部分股份,但此舉依然造成文英貿易2662.2480萬元的直接虧損。對此,張維迎以自有資金承擔并向文英貿易支付完畢。對于文英貿易向謝標等5名外部自然人出讓股份所造成的493.1040萬元的虧損,張維迎及陳曙生原擬按相應比例承擔,但一直未實際履行。直到2010年6月陳曙生回購謝標等5人的股份時,陳曙生才將相應虧損一并補齊。
初看上去,此舉頗有點像現在新興的互聯網公司所推崇的“全員持股計劃”,但細看,卻有諸多不解之處。首先,2008年6月正是金融危機伊始,全球股市一路走低,東江環保這個時候以接近市價的價格(前30個交易日加權平均價格的90%)全盤接手深圳高新投對持股份不合常理;其次,如果企業職工真看好企業發展前景,大可直接上二級市場買賣股票,為何還要大費周章地以文英貿易為平臺來委托持股(價格并不一定比二級市場低)?而在職工籌資的款項中,除了4名高管,其余職工全是將待發獎金作為出資,在出資額不足的情況下也并沒有拿出自有資本進行出資,而是由老板張維仰墊資,由此看來,待發獎金作為出資帶有明顯的“被出資”嫌疑。招股書中一再表示,此次職工持股原因是基于看好東江環保的未來發展前景,希望通過持股獲得投資收益。投資有風險是常識,而在東江環保股價下跌之后董事長主動承擔損失的行為卻可謂前無古人,但背后原因恐怕也非招股書所述般簡單,很可能是在違背職工意愿的情況下進行的的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