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日前披露了“中山公用案”詳情。2007年8月20日,公用科技發布關于換股吸收合并中山公用事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定向增發收購鄉鎮供水資產的預案公告,并于當日停牌。停牌前,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山市部分具有明顯關聯特征的機構和個人賬戶大量買入,涉嫌內幕交易。2008年7月證監會決定對上述情況立案稽查。 據介紹,本案相關的調查對象(廣東省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等人)證券投資經驗豐富,預先采取了反調查措施,增加了調查難度。調查對象用盡各種方法,從形式上淡化利益裙帶關系、隱匿調查線索,如調查對象提供了相關遺囑公證書,割裂其與涉案資金間關聯;涉案人員使用無機主信息的神州行手機號碼進行交易,致使無法鎖定實際下單人。 2011年10月,李啟紅被廣州市中院以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2000萬元、沒收財產10萬元。李啟紅的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啟明、弟媳林小雁及一眾同案人分別獲刑1年半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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