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調研了解到,電力體制不順是造成當前我國電荒的重要原因,也是影響未來電力安全的重要因素。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在實施“廠網分離”的第一步后,由于各利益主體相互“頂牛”,進展緩慢,致使電力行業既非“計劃”又非“市場”,亂象叢生。業內人士呼吁,在電力供需不斷趨緊的情況下,要毫不動搖推進電力體制改革,通過理順體制機制緩解電荒。
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須用強力
記者調研發現,電力市場化改革幾乎是業界的共識,而國家制定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也較為完善,在目前電力保障如此嚴峻的形勢下,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十分緊迫。
“國家對電力實行管制,阻礙了市場傳導,價格機制失靈,使得資源配置發生問題。在電力行業,存在著政府、企業、市場越位、錯位和不到位的問題。”大唐集團湖南分公司總經理魏遠說。
電力研究專家、國務院研究室副司長范必指出,對煤電這類生產資料行業,國家對其改革方向歷來是明確的,那就是建立全國統一的、開放的市場體系,清除分割、封鎖市場的行政性壁壘,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建立以市場形成價格為主的價格機制。堅持既定的市場化改革方向,就應當鼓勵公平競爭和公平交易,加強監管、放松管制。
范必指出,生產計劃、運輸計劃、發電量計劃、雙軌制,還有久違了的票證等做法,使得價格機制在煤炭、電力生產經營中的自動調節作用受到了抑制。電煤價格高企,沒能帶動煤炭產量的增加;電力需求旺盛,也沒有提高電力企業的發電動力,電荒仍在繼續。
一些專家呼吁,國家既定的電力體制改革要堅定不移地推進。他們建議國家成立統一高效的能源管理機構,打破部門和小集團利益,強力推進體制改革,并對規劃、運行、調度等進行科學管理。
打破價格扭曲的“雙軌”體系
國家電監會一些專家建議,宜盡早打破電力行業“雙軌制”,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首先,打破煤炭和發電企業銜接上的雙軌制。電煤價格分重點合同和非重點合同,這種“雙軌制”不利于煤炭企業的發展和電煤的有效供應,也不利于發電企業間的公平競爭。記者在湖南一些煤炭產區調研時發現,當地政府和煤炭企業對低價供應電煤十分抵觸,他們反映煤炭賣給別的企業,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送給電廠不但價格被壓低,還要經過層層質量檢查,程序繁雜。為了應付電煤調運,一些煤炭企業在電煤中摻假。
專家建議,取消重點合同和非重點合同電煤的價格差,建立全國和地區電煤現貨和期貨交易市場。
其次,打破發電企業與電網對接上的雙軌制。長期以來我國發電調度沿用計劃經濟時期的辦法,由各省發改委(或經貿委)對各個機組分配發電量指標。電廠的發電量分為計劃內與計劃外,計劃內電量由電網按國家規定支付上網電價,超計劃發電部分,電網則要降價收購,而電網的銷售電價則沒有變化。這樣一來,電煤價格上漲時,電廠多發電不僅不會多收益,還會增加虧損。建議取消計劃電量分配機制,試行按同類機組三年或多年平均上網電量作為年度預期電量,新建機組參照同類機組確定,并在此基礎上,按照市場規則開展優化調度。
構建“多買多賣”交易格局
改革電價形成機制是當前業界普遍的呼聲。專家認為,電價機制應“兩頭適當放開、中間加強管制”,發電上網電價采用市場競爭的價格形成機制,發電商和購電者作為市場交易主體通過協商或競爭形成上網電價,電網企業也可作為眾多用戶的代理者參與交易,政府在必要時通過特定價格手段(如最高限價)調節供求關系。
實際上,在推動電力價格改革方面,國家電監會會同有關部門早在2004年就在吉林、廣東等地試點的“大用戶直購電”等交易方式,試圖通過市場化手段調節電力供需,使煤價和電價通過市場機制進行合理疏導,構建“多買多賣”的市場格局。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張福生介紹,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2010年內蒙古的電力負荷從1300萬千瓦降到600多萬千瓦,連供熱機組都啟動不了,經國家電監會批準實施“電力多邊交易”,發電企業直接與用戶談判價格,通過“薄利多銷”,結果用了50天時間,使得電力負荷增長500萬千瓦,到了年底供熱系統全部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