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查石油液化氣摻混二甲醚違法行為,排查有安全隱患的液化氣鋼瓶,保證市民用氣質量和用氣安全。 貴州省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處長王婷介紹,貴州省現有各類鋼瓶150余萬只,其中液化石油氣鋼瓶近百萬只。根據國家規定1996年10月1日前出廠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包括護罩可拆卸的“螺絲瓶”,必須于2011年9月底全部報廢。 為此,貴州質監部門對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采取駐站監督方式,對鋼瓶逐一進行身份登記身份登記與隱患排查,達到報廢年限或者檢查出安全隱患的鋼瓶一律退出市場。
截至2011年11月18日,已取締違法違規充裝站4家,清查出隱患氣瓶8018只,報廢處理7681只,其中7300只為螺絲瓶。查處了一起非法改裝“螺絲瓶”的違法行為,現場繳獲208只非法改裝瓶,對改裝單位進行了嚴厲處罰。同時,督促液化石油鋼瓶充裝單位新投入市場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液化石油氣鋼瓶46658只。
據了解,對液化石油氣鋼瓶的駐站監督檢查將持續到今年年底,確保了液化石油氣鋼瓶的本質安全及市場供應。 貴州省最近還開展了一次全面的石油液化氣摻混二甲醚的專項執法檢查,檢查范圍覆蓋了全省全部113個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檢查結果不容樂觀。
在抽樣送檢的107組抽樣中,檢出二甲醚最高比例達71.1%,平均摻入比例為18.99%,瓶內殘留化學物質含量超標有73組,樣品合格率僅為31.7%。檢出含二甲醚液化石油氣605.48噸,封存含二甲醚液化石油氣131.6噸。全省共立案60件。 貴州省質監局副局長肖躍說,對進貨原料把關不嚴導致石油液化氣摻混二甲醚的,質監部門主動服務幫助企業整改。對摻混二甲醚較數量較大,有主觀故意行為的,依法進行行政與經濟處罰。對明知所購氣源摻混有二甲醚,甚至還嫌不夠再次加入的,除了處罰外,還對其進行重點巡查與監控,質量監管人員實行駐站式監管。對在2010年專項檢查中曾因摻混行為被處罰的,今年再次發生同一違法行為的,按有關規定實行上限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