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保監會對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檢查的第三年。
保監會敲響保險行業的警鐘。2010年至2011年共處罰保險機構110家,罰款合計2181萬元,單家機構最高罰款金額120萬元,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最長達1年,吊銷1家省級保險機構營業部許可證;處罰各級高管人員242名,2人被處以行業終身禁入,依法向司法機關等執法部門移送違法犯罪線索17起。
華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經紀”)在最新的保監會處罰決定書中亮相多次。《投資快報》記者統計獲悉,2011年8月發布的處罰決定書提及華泰經紀涉及問題款項將近3000萬元,其中最大一筆為1075.4萬。而根據公開資料統計,目前保監會對華泰經紀以及延伸檢查中的分公司及相關機構等罰款總計90萬左右。
事實上,華泰經紀“顧問費”或“咨詢費”等問題引起最大的關注,事件審批或相關的高層都遭到相關處罰,其中一名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被撤職,董事長和一名總經理助理則遭到罰款和警告處理。
華泰經紀近期遭保監會處罰 “顧問費”涉及金額達296萬
《投資快報》記者查閱保監會材料發現,華泰經紀近期受到處罰較集中,其中涉及的爭議金額達到3000萬元。
保監會在2010年7月至9月對華泰經紀經紀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其存在違規行為,主要問題在財務數據上,其中較為突出的是所謂的“顧問費”、“咨詢費”支出,其次是少計收入問題。
據悉,在2009年,華泰經紀分別向北京原科恒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科恒業”)、汕頭市泰實豐華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實豐華”)、李培坤等單位和個人支付“咨詢費”、“顧問費”共計約296萬元。
華泰聲稱,與原科恒業等簽訂的咨詢顧問合同,屬于合法的居間合同,向其支付“咨詢費”是合法行為。但經保監會調查稱,這些非保險類企業和個人均未向華泰經紀提供任何技術方面的支持,雙方除了協議之外沒有其它書面往來。
無獨有偶,其上海分公司的表現更為突出。據悉,上海公司也在2009年向上海石港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石港”,后變更為上海石鼎商務咨詢有限公司)累計支付顧問費5412356.88元。原因也是“上海石港提供了居間服務。”
保監會在處罰通知中稱,上海石港(上海石鼎)未向其提供任何技術方面的支持,主要通過直接引薦上海分公司認識投保單位的相關人員,協助開展業務。而該分公則在扣除營業稅后將獲取的傭金收入以90%的比例作為“顧問咨詢費”支付給上海石港(上海石鼎)。該筆咨詢費造成了業務數據不真實,而華泰經紀被罰27萬元。
根據《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報送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
保監會認為,根據法律,華泰經紀存在“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行為。
蘇寧電器獲“咨詢服務費” 合同約定外返還利益約96萬元
在披露的處罰報告中,保監會認為華泰經紀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據悉,除了“咨詢費”、“顧問費”等高達296萬元的費用外,其以會議費支出形式套取資金支付獎金約108萬元,以虛假發票報銷套取資金約29.8萬元用于核銷按規定不能報銷的費用。
華泰經紀主營業務收入數據不真實。2009年海旅業務少確認收入約40.9萬元;擔保手續費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出具擔保函但由于未收到款項而未確認為收入的共計約1075.4萬元;再保險經紀傭金少計約515.9萬元。
此外,華泰經紀應收賬款賬齡披露不真實。華泰經紀未按規定計提職工福利費,多計提職工福利費約36.4萬元。
事實上,華泰還存在利益輸送問題。據處罰決定書顯示,華泰經紀從防災防損基金中以虛假發票套取資金、購買固定資產、向投保人返還利益、報銷日常費用支出。
而華泰返還利益高達96萬元。據悉,2009年,華泰經紀依照與人保財險北京分公司、蘇寧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約定,先后向蘇寧電器南京采購中心賬戶支付咨詢服務費共計約73萬元,蘇寧電器出具了南京市服務業通用發票,該費用記入“業務及管理費-咨詢費”科目。
此外,華泰經紀還與蘇寧電器集團簽訂協議,承諾以車險統保項目所獲得的經紀費一定比例的額度,用于采購防災防損物品提供給蘇寧集團使用,其所有權歸蘇寧電器集團。2009年11月20日華泰經紀向蘇寧電器支付約23萬元,蘇寧電器出具了南京市服務業通用發票。該費用記入“業務及管理費-咨詢費”科目。
華泰聲稱,其支付給蘇寧電器的“防災防損費用”是保險合同約定的利益而非保險合同約定之外的利益,符合行業慣例。
據保監會的處罰決定書認為,其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意外的利益約96萬元。
審批“顧問費”相關高管受罰 董事長遭警告總經理被撤職
顧問費、保險合同外利潤等費用導致一名高管被撤職,并使相關經手人遭到處罰。
據處罰決定書顯示,華泰經紀董事長劉建英,對支付原科恒業、泰實豐華顧問費進行了審批,應負直接責任;對部分財務數據不真實行為進行了審批,應負直接責任。保監會決定對劉建英警告并罰款5萬元人民幣。
總經理劉寬亮、總經理助理彌宏亮兩人則遭到撤職處理。據悉,劉寬亮對支付原科恒業、李培坤等咨詢顧問費、向蘇寧電器支付保險合同外利益、防災防損費用虛假支出、業務管理費用虛假列支等事項進行審批,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而彌宏亮對向李培坤、泰實豐華支付顧問費、防災防損費支出不真實、虛列會議費等事項簽字或審批,對上述事項負有直接責任。
此外,總經理助理張紅梅,對華泰經紀假發票報銷、部分業務管理費用列支不真實等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并罰款2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