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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潮陽引韓工程加壓泵站,2004年奠基,2006年始建,至今年建成,仍是一個孤站,沒有接入接出水管。林軍強/攝 |
“引韓供水”工程并非個案,廣州市、江西省景德鎮市等地近期同樣出現拖延工期、執行率低等現象。華南理工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政府績效評價中心主任鄭方輝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專訪時指出,政府財政投資建設的“民心工程”總量巨大,部分項目重復建設、績效低下等問題日益突出,亟待建立調整乃至退出機制,避免“民心工程”演變成勞民傷財的“民怨工程”。
記者:像“引韓供水工程”這樣久拖不建、執行率低下的大型工程項目是個別極端案例,還是普遍現象?
鄭方輝:
“引韓供水工程”不是個案。廣州市審計局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的2010年度審計工作報告顯示,部分預算項目的支出執行率偏低,有921個項目支出執行率低于50%,占總項目數的6.88%,其中有467個項目執行率為零。
除廣東之外,今年其他省份也出現頗受關注的“半拉子工程”。如江西省景德鎮市城市防洪大堤自2002年立項建設,原來預計5年左右完成,但2007年就基本停頓,20公里長的防洪大堤建了10年,花完了70%以上的資金,卻完工不到一半。這些被權威媒體曝光和報道的新聞說明,部分工程項目建設效率過低的情況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記者:
“過期”工程的多次出現,是否反映出當前的財政撥款和項目建設體系存在漏洞和缺陷?
鄭方輝:從某種程度上說,這種現象折射出我國公共財政體系還沒有完全“和國際接軌”,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市場狀況和建設環境是千變萬化的,但政府撥款的使用計劃是僵化的,所以發達國家一般不讓政府財政參與經濟建設,避免因為情勢變化而浪費財政資金。
更值得注意的是,我國有些地區,原本用于公共服務項目的撥款變成某些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所在。一些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獲得上級撥款之后,只顧著花錢,忽視了工程的惠民意義,使得不少工程沒有發揮原先預想的作用。他們做工程未必是為了惠民,而是給自己弄好處和政績。所以有錢大家搶著花,有責任則都不承擔。
記者:
“過期”工程的解決引人關注。按現有體制,上級政府撥款出去應該是要按照原計劃花掉的,像“引韓供水工程”如果提出新解決方案,政府撥款是否有可能調整原先的用途?
鄭方輝:在現行財政預算體制下,要對項目執行計劃進行大幅度的調整是非常困難的,即便是項目內的具體建設內容調整手續也比較復雜。依照有關規定,政府投資項目預算一定時間后未支出的要收回,但像“引韓供水工程”這種花了一部分資金卻久拖不建的項目,不管是調整撥款用途還是取消項目設計,都要經過十分繁復的程序,幾乎很難實行。一般來說,項目已經獲得的資金是必須花掉的,因為錢已經撥給地方政府了,很難收回去。
記者:如果這些投資額巨大的“民心工程”,由于種種原因在實施過程中確實需要調整甚至取消,政府預算和撥款是否有必要建立相應的調整和退出機制?
鄭方輝:隨著我國國力增強,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加大,政府財政投資建設的“民心工程”總量巨大,但部分項目拖延工期、執行率低的現象必須引起關注。有些工程項目真正開工時,立項時的情況、條件已完全改變,有的項目甚至失去了建設意義。
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從更高層面反思我國財政撥款體制,做好兩項工作——嚴控預算、嚴評績效。
首先,預算編制要細化,比如上級不要一次撥給所有資金,改為逐年撥款,給項目執行留下調整機會和空間。其次,要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績效評估,以評估結果來調整工程方案,有意義的工程要加速,沒作用的工程要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