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方且長時間調研之后,北京市今日正式對外發布普通住宅契稅新規 11月25日下午,北京市住建委聯合北京市地稅局,對外發布了《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規定,自2011年12月10日起,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調整為按照全市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結合區位調整系數確定。其中,全市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為2010年成交均價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8000元,區位調整系數按照《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區位調整系數表》確定。 《通知》指出,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按本通知標準確定的所在區域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通知》規定,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調整為:以全市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為1.8萬元/平方米,分環線區域和方位進行系數調整,調整系數為四環內北部1.8、南部1.6,四至五環北部1.5、南部1.3,五至六環北部1.2、南部1.0,六環外0.8。南、北部地區以蓮石西路經廣安門內大街至京沈高速公路一線為界劃分。成交均價、區域范圍和方位調整系數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動態調整。 通過計算(公式為:每平米價格上限=平均交易價格(18000元/平方米)×調整系數×1.2),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住房的每平米價格上限是:四環內北部地區為38880元、南部地區為34560元,四至五環北部地區為32400元、南部地區為28080元,五至六環北部地區為25920元、南部地區為21600元,六環外地區為17280元。 那么,上述新標準的執行能給普通住宅購買者帶來多大的優惠呢? 以北京東五環外普通住宅項目遠洋一方成交均價在18000元/平米的90平米兩居室為例,,總價為162萬。按之前歸類被劃為非普通住宅,契稅按照3%繳納,需要繳納4.86萬元。而在新政執行日即12月10日之后以后,上述類型價格的房源將歸類為普通住宅,該類首套房最低只需繳納契稅1.62萬元,節省3.22萬元。 對此,北京中原分析指出,此次新政使得之前的普通住宅脫去豪宅“外衣”,讓之前的普宅族少交契稅,降低了購房者負擔,同時明顯地打擊投資投機,保護了自住。樓市調控組合拳的威力更大,執行時間將更長。 《通知》還特別指出開發商不能強制代收代繳契稅。若購房者發現開發商強制代收代繳稅費,甚至以此作為交房條件的,可以向市、區地稅部門和房屋管理部門進行投訴或舉報,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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