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海市財政局充分發揮財政監督職能,強化財政資金監管力度,堅持源頭把關和全程監管,有力地促進了財政資金使用的公開透明與財政工作的良性循環。
龍海是福建省紀委、監察廳、財政廳、審計廳聯合確定的財政支農資金監管試點縣(市)。對財政強農惠農資金投入,從項目立項開始,龍海便建立專家咨詢評審制度,采取“量化評估”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審,在立項上把住資金分配的第一道關。同時利用會議、村務公開欄、當地媒體、政府網站、電子屏、觸摸屏等渠道,實行政策、項目、資金、程序“四公開”,使廣大農民群眾在直接享受各項惠農政策的同時,擁有更多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確保強農惠農資金公平、公正分配使用。
在項目監管過程中,龍海除堅持每年一次的財務大檢查外,還實行監督部門和職能部門聯動監管,組織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進行聯合專項檢查。對項目單位不按規定使用資金或弄虛作假的,通過停撥項目資金、中止項目執行及取消該單位今后的項目申報資格等辦法進行懲處;對資金使用管理出現問題的,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及個人責任。對中央和省級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扶貧、“陽光工程”培訓、“造福工程”等項目資金,龍海一律設立專戶、專賬管理、專人負責,嚴格實行“縣級報賬制”管理,按項目管理撥付資金,加強項目資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控,杜絕不合理支出,防止資金被截留、擠占、挪用、套取等違法違規現象發生;對投資規模在100萬元以上、單項資金在30萬元以上的項目,則通過公開招投標,提高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資金使用效益。同時,對所有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活動等財政投資評審都派紀檢監察人員進行全程監管,保證招投標和政府采購行為的公開、公平、有效。2010年來全市審結項目71個,送審金額凈核減1.4億元,核減率達9.5%;今年1-10月,實施政府采購181宗,節約資金74.1萬元,節約率達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