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多個權威渠道獨家獲悉,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科技部和工信部這四家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的主管部門已啟動對示范推廣試點城市和企業的“問責制”。一方面,在取消搖號限行、電價補貼、打破區域保護等方面獎勵達標城市或車企;另一方面,對不達標車企或城市可實行“試點資格的末位淘汰制”,即取消其最高6萬元的中央財政補貼和最高十余萬的地方財政補貼。 科技部9日公告稱,上述四部門聯合召開專題會議,宣布近期督導檢查組將奔赴25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進行督導檢查,該項工作將于12月底前完成。科技部一位人士稱,這標志著新能源汽車推廣“問責制”的確立,并原則上確定了年度檢查機制。 另據記者獨家獲悉,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聯合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的通知》已于近日下發給地方。 在試點工作監管方面,上述意見首次提出,對《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實施動態管理”,對進入目錄的產品定期進行市場銷量核查,對“零銷售”產品在目錄中取消。對試點城市的實際運行狀態進行抽樣測試,凡產品與目錄嚴重不符的,該產品在目錄中取消。對參與試點的企業,目錄中所推廣產品被取消50%以上,取消該企業的試點資格。 據悉,上述意見還將打破區域龍頭對市場的壟斷:對外地產品在招投標、享受地方優惠政策等環節的歧視性政策,要予以廢止;要支持外地企業有序參與試點城市的市場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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