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不同于一般商品,違法添加或假冒偽劣會危及公眾健康,也會耽誤救助時間。而且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需求的增多,保健品市場也正不斷的擴大,如果正規的商家不進入、不能創造良好的商業氛圍,就自然會有不法分子受利益的驅動而鉆空子。對此專家建議,對保健品市場的監管必須從嚴準入標準、規范市場秩序;嚴查重點領域,堅持飛行檢查;加大宣傳教育,明確科普責任,多管齊下方能打造安全、放心、干凈的保健品市場。
從嚴準入標準 彌補法律空白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添加任何藥物成分都是違反《食品安全法》的。部分生產商為了在短期內凸顯保健品的效果,從而獲取超額經濟利潤,故意在產品摻雜中西藥物,這嚴重無視消費者生命和健康,觸犯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線。
對此,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厲曙光教授表示,對保健品的準入和銷售標準都必須從嚴。保健品的審批門檻低、準入標準不高,藥品批發、零售甚至普通商店、超市均可以直接經營,這樣會給監管帶來較大困難,因此應該明確保健品的銷售渠道。
其二,盡快出臺《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這一條例早在2009年已經公開征求意見,但是對保健食品的監管方法以及功能認定方面存在爭議。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監察處副處長戚柳彬表示,如此前規定保健食品不得宣傳其具有哪些療效、必須做出“不能替代藥品”等聲明,但具體哪些功能是審批后可以表達的尚需明確。只有從法律上進行了規范,才能使得保健食品的審批、監管和生產能更加有序。
戚柳彬表示,在此前他遇到的案件中是否冒充“假藥”等違法事實也很難定性,缺乏法律依據。很多保健食品外包裝故意和藥品相同“迷惑”消費者,在標簽和說明書上寫出的內容、適用范圍也足以“以假亂真”。根據《藥品管理法》第48條對假藥的定義和按假藥論處的范圍看,這些“偽藥品”鑒定為假藥還有一些情況需要窮舉,譬如“按照藥品進行了推銷”算不算冒充“假藥”等具體情況也有待明確。
嚴密監控場外交易 形成全鏈條監管
面對日趨隱蔽的違法行為,上海市食藥監部門建議,應在過去傳統日常巡查、飛行檢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暗訪檢查的力度;在對傳統店鋪交易進行監督檢查的同時,還需要加強對市場周邊區域、物流卸貨通道等場外交易區域的監督檢查。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稽查處處長王有志表示,可以形成一定的倒逼機制。例如查處某家小的專賣店后,要求店主如果說出進貨渠道和來源,則按照違法所得罰款下限執行;如果拒不說出,則按照上限執行,形成向上追查和溯源的機制;同時賦予所在區縣監管部門向上追溯的權力,形成全鏈條的監管。
其二,對于重要集散地和違法高發品種,利用技術手段加大監督抽檢力度。針對保健食品領域較多發生冒充批準文號的案件,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自主開發配備了保健食品批號現場比對系統,假冒批號的產品將在執法人員的手持設備中當場現形;而快速檢測裝備已經全面配發,西布曲明、酚酞、西地那非等違禁物質十分鐘內會被迅速查明。先進技術手段的運用,將大大提升監管效率,讓違法行為迅速顯形。
同時,還必須加強兄弟省市、兄弟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依法打擊保健食品違法行為。復旦大學教授厲曙光認為,可以形成既定的規則,例如當地的監管部門凡查處違法產品為外省市生產的,可以一律報送國家局,再抄送所在轄區省市監管部門進行源頭治理。
明確科普宣傳責任 嚴控廣告審批
專家指出,在很多媒體上保健品的廣告滿天飛,監管部門也經常能查處一些違規的電視廣告,但是仍然不能杜絕。再加上不少商家利用名人效應吸引眼球,消費者就更難判別,因此必須明確媒體在保健品領域的宣傳和把關責任,以締造良好的市場氛圍。
王有志建議,可以形成播放保健品領域的廣告,應到當地的食藥監部門進行備案、審核的規則,對于審核未通過的商品廣告應不予播放,以免導致消費者上當;其二媒體也應明確在科普宣傳中的作用,多開辟一些保健、養生類的科普電視欄目,以傳播正確健康的保健意識,指導公眾合理消費保健食品;其三應該加大對違法廣告懲治力度,讓違法發布廣告者付出更大的違法成本。
中國保健協會上海辦事處負責人肖迪娜表示,還應杜絕偽劣藥物進社區的關口。肖迪娜同時表示,還應從嚴保健品銷售人員的從業標準。事實上,現在保健品銷售人員已經有資質認證,針對保健品知識、保健品銷售政策法規、公關與銷售等科目進行考察,培訓完才可以執政上崗,但是由于不是強制性的就目前來看覆蓋面并不廣,在上海估計只有十幾家企業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