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團購作為一種從去年起新興的電子商務模式,得到許多年輕消費者的歡迎。然而隨著團購行業競爭的不斷加劇,不少消費者受到不法經營行為的侵害。中消協監測的消費者投訴意見顯示,投訴主要集中在以下五大團購陷阱:貨不對樣,退換貨難;服務注水,價外有價;高標低折,吸引眼球;線上誘人,線下限制;服務超售,兌現困難。 貨不對板
團購消費經常以次充好
近日,《中國青年報》報道稱:一位北京的網友發帖說,他在網上團購了一份“原價264元,4.8折,僅售126元的雙人套餐”,去消費時大失所望。“原價128元的咖喱皇炒蝦”上來一看,只是8只小海蝦,“在大大的盤子里顯得空空蕩蕩”。對此,店家解釋是,“給團購客人都是用這種小蝦做的,花錢單點才上大頭蝦”,而菜單上以8只小海蝦為原料的菜品價格,一般在48元至68元之間。 其他菜也多是這種情況,與網頁上看起來美味的圖片相差甚遠。這頓飯讓他吃得非常不舒服。 “偷梁換柱、以次充好太常見了。”
讓我們來看看業內人士為我們揭秘的行內潛規則吧,“團購網站在價格和人數上都可以動手腳,常常是抬高原價,讓商品的折扣看起來更低,并且操縱團購人數,制造出商品熱銷的假象,來蒙騙消費者。而團購網上的商品一旦售出,即便出現質量問題,網站也不擔心消費者會找上門來,因為很多團購網站只留下一個電話或者一個郵箱地址,幾乎很少會留下公司地址,消費者根本找不到他們。” 卷走網友上百萬
百度搜索第一卻是騙子
網友“小小”于今年8月29日在網上購買月餅,在用百度搜索月餅團購后,發現拉拉團購網站排在第一位,“于是下意識就進去了”。這個自稱是“全國最大的月餅團購網站”將原價139元一盒的雙黃白蓮蓉月餅標價69元,但網站只提供預先付費方式,不提供第三方支付。雖然“小小”有些懷疑,“但因為是百度搜索排在第一的,也就沒太放心上”。 9月2日,“小小”登陸拉拉網,發現該公司的客服人員再也無法聯系,她才意識到自己被騙。在網站的留言上,她發現和自己遭遇相同的還有上百人。該網站在吸引眾多網友參團購買后,突然人間蒸發,致使200多名網友上當受騙,損失近百萬元。 拉拉網頁面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顯示,其為深圳市科聯盛科技有限公司,在2010年7月創立,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萬元,且為自然人獨資公司。網友根據網站上留下的公司工商、稅務信息來到其所謂的公司地址時,發現這個公司并不存在,原地址是一家珠寶公司,電話也無法接通。由于單人被騙金額往往只有幾百元不夠立案標準,因此這起金額達百萬的詐騙案至今未能立案。 監管缺位使消費者陷入維權盲區
自去年以來,團購產業發展迅猛,團購網站和參與團購產業的企業越來越多,而開辦一個團購網站的門檻卻非常低,只需要注冊一個域名,交上幾十元、上百元不等的年費,就可以開張營業了。很多團購網站都沒有在工商、工信部門注冊,更談不上營業資質和實名審批的程序了。 “辦團購網站就像擺地攤一樣簡單。60塊錢買一個域名和空間,30塊錢買套團購網站源代碼,而網站模板更是簡單,所有這些加起來,100元就能解決。”有業內人士如此表示。 面對層出不窮的網購陷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電子商務處負責人劉斯亮指出,團購網站中之所以多發這樣的欺詐,原因就是鉆了法律和監管的空子。往往發生的是人數規模巨大、單體交易小額的欺詐。“這對于監管和公安機關案情和性質的界定帶來了很大的麻煩,對于違法者的追溯存在很大難度。”劉斯亮認為,消費者除了盡量使用正規、有第三方認證的團購網站進行消費的同時,在權益受到侵害后應該進行更積極的訴訟保護。 “中國誠信網絡團購聯盟”秘書長助理、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吳雪飛表示,目前許多團購網站沒有向工商部門備案,甚至連ICP(網絡運營商)備案都沒有。這導致工商部門對其監管難度加大,消費者的購物行為也缺乏保障。 吳雪飛認為,要解決團購維權難問題,需要多方努力。首先,國家工商部門應盡快制定相應的監管措施,對團購行業進行監管。從團購企業成立之初的準入門檻,到團購企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以及團購網站違法后的處罰措施,都應逐漸完善。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松林則認為,有一些導購網站是應該付連帶責任的。如百度、360通過競價排名,把有一些詐騙網站或釣魚網站排在前面,消費者通過網上搜索選擇這個網站而受騙,從法律上來講,它相當于收了這些詐騙網站的費用,給它做了虛假廣告。 在當前監管不足的情況下,業內人士對熱衷團購的消費者給出三點建議:一是在選擇團購博取優惠價格的同時,對團購平臺的選擇也應謹慎小心,盡量選擇信譽好的團購網站;二是盡可能在下單前,通過導航站論壇等方式與其他網友交流詢問,看看是否已有投訴糾紛發生;三是盡快消費,不要等待有效期末尾,避免夜長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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