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了解到,該行今年將以山西省各市為主線,以轄內經營狀況和資信良好的企業為重點,以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依托,推廣電子商業匯票業務。 與紙質商業匯票相比,電子商業匯票具有以數據電文形式代替實物票據、以電子簽名取代實體簽章、以網絡傳輸代替人工傳遞、以計算機錄入代替手工書寫等新的特點,不易丟失、損壞,交易快速、方便,實現了實時、跨地區的流通使用,并且期限延長至1年,單張票據金額最高可達10億元。 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山西省電子商業匯票融資業務共發生251筆,金額13.7億元,融資業務均集中于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無融資業務發生。相關人士解釋稱,推廣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意在進一步提高各大銀行的支付結算服務水平,可以有效提高結算風險、降低財務風險。 電子商業匯票,是出票人以數據電文形式制作,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持票人的票據。中國人民銀行于2009年建設并運行了全國統一的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全面革新了商業匯票的操作模式和制度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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