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20日從天津保稅區獲悉,為推動中小企業多渠道籌措資金,保稅區制定出臺了支持鼓勵中小企業投融資發展的暫行辦法。對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最高補貼500萬元。
該辦法規定,天津保稅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在融資擔保、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風險投資基金融資、上市直接融資、融資租賃等環節獲得政府的資金補貼或獎勵,最高為500萬元。同時,對于股權基金和投資基金可能出現的投資風險,將給予分擔補償。
此外,對利用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風險投資基金進行股權融資的科技企業,在天津股權交易所和濱海股權交易所掛牌交易,交易金額在1億元以上且股權掛牌轉讓后基金仍持有股份的,還將給予掛牌企業50萬元一次性獎勵。
該辦法還鼓勵企業上市融資。對于境內外上市成功的企業,融資額10億元以上的,給予300萬元獎勵;對實現買“殼”上市或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保稅區的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為實現融資渠道多元化,該辦法還對投資擔保中心、小額貸款公司、信用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也進行扶持。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企業債券、中小企業集合債、融資租賃等一些新興融資手段也可獲得相應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