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洋浦鑫盈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洋浦鑫盈”)委托“清華系”公司持股貴州林東煤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林東煤業”),但“清華系”公司卻被指偽造洋浦鑫盈公章而騙取林東煤業股東股權,然后將此轉讓給第三方!扒迦A系”所屬上市公司紫光股份在此事件上隱瞞重大事項,涉嫌虛假披露。
“公章造假門”原委
2010年5月26日,洋浦鑫盈與北京清華同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清華同仁”)、北京紫光興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光興業”)、石家莊紫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光投資”)等公司簽署委托持有林東煤業65%股權協議,隨后洋浦鑫盈劃轉了下述款項:2010年5月,洋浦鑫盈支付給清華同仁6000萬元;2010年6月2日,洋浦鑫盈支付給紫光興業16500萬元;2010年6月3日,洋浦鑫盈支付給紫光投資13750萬元;共計3.575億元。2010年7月6日,清華同仁、紫光興業、紫光投資分別取得林東煤業10%、25%、30%的股權,合計取得林東煤業65%的股權。
根據協議,洋浦鑫盈獲得紫光興業、紫光投資等公司股權,從而實現間接持有林東煤業股權,同時清華同仁、紫光通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光科技”)及其關聯方與洋浦鑫盈均在工商登記機關辦理了紫光興業、紫光投資等公司股權質押手續。
但在此后不久,數份蓋有洋浦鑫盈假公章和清華同仁、紫光科技等公司公章的股權質押注銷的申請出現在工商部門,工商部門取消了股權質押,紫光興業、紫光投資等公司股權被迅速轉移至第三方。在付出3.575億元現金后目標股權卻被別人拿走,洋浦鑫盈稱是清華同仁、紫光科技及其關聯企業惡意造假侵吞洋浦鑫盈資產。(詳情見本報10月19日刊發的《S*ST恒立重組遭遇“騙局” 假公章騙走數億元資產》網絡版)。
“公章造假門”涉及“清華系”
記者調查發現,“公章造假門”中涉及到的公司多數與“清華系”存在關聯關系。
公開資料顯示:“清華系”的核心是清華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三家上市公司,同方股份、紫光股份、誠志股份。記者查閱紫光股份2010年報發現,紫光科技為紫光股份持股95%的控股子公司;在2010年11月30日之前,紫光興業為紫光股份子公司紫光科技的控股公司,持股比例為60%,紫光興業持有紫光投資40%的股權。
清華同仁網站顯示,清華同仁由清華科技園發展中心啟迪集團和北京成聯興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共同發起創立,清華科技園發展中心啟迪集團為清華控股有限公司、同方股份、紫光股份共同出資持股的子公司。
記者看到的資料顯示,在對林東煤業入股、與洋浦鑫盈簽訂委托持股協議等事項上,紫光興業與紫光投資均出具了對清華同仁總裁馮磊的授權委托書。
紫光股份涉嫌隱瞞重大事項
紫光股份在2010年年報以及歷次公告里,皆對占其上一年度凈資產38%的委托持股借款以及投資款未作披露,隱瞞重大事項,涉嫌虛假披露。
記者查閱紫光股份2009年年報顯示,公司凈資產為8.02億元。在2010年,紫光股份所屬公司紫光興業與紫光投資從洋浦鑫盈的委托持股借款高達3.025億元(紫光興業16500萬元、紫光投資13750萬元);以及此后,紫光興業與紫光投資在林東煤業的股權投資為3.025億元(紫光興業16500萬元、紫光投資13750萬元)。這些委托持股借款以及投資款占紫光股份2009年凈資產的38%。
根據證監會規定以及上市公司規則,上述事項均應及時披露。記者致電紫光股份公司的公開電話希望就上述事宜了解情況,一位工作人員對本報記者表示:對此事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