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安妮股份舉辦了“公開致歉說明會”,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就公司2008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差錯事項向廣大投資者公開致歉。證券維權律師鄭名偉表示,因安妮股份虛假報表遭受損失的投資者,可以在兩年內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公司避而不談賠償問題
公司在道歉會上稱并未挪用資金,而是由于公司業務存在一定的個人銷售業務,為方便客戶打款,公司以個人名義開立銀行個人賬戶,用于客戶現金收款。有投資者追問“為什么要設立個人賬戶,是否是為了避稅”時,公司僅表示“所有業務均按規定進行納稅申報”。
另外,公司也未解釋出現重大差錯的原因。有投資者問公司是否會賠償因該財務報表造成了損失的投資者時,公司董事長表示“公司今后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規范運作,公司的管理層及全體員工將更加努力工作,勤勉盡職、恪盡職守以取得良好的經營業績來回報投資者”,并未談及具體的賠償問題。
資產重組預期支撐股價
中證投資張志民認為,安妮股份是明顯的財務造假,但可能不影響現在的業績。他提出,目前沒有數據顯示為何股價虛高,可能是公司存在一些投資者所不知道的題材。但現在股價嚴重偏高,水分很多,公司應該被歸于問題績差股這一類,后市以下跌調整為主。公司在歷史上出現了造假的情況,投資者可能會擔心公司存在其他未被爆出的問題而拋售股票。他表示后市不排除其配合二級市場炒作題材,進而拉漲股價的可能性。
深圳智多盈賴戌播認為,按照公司最近的公告推測,公司應該是在尋求一個重大資產重組并且正在實施。從股東持股的情況看,機構持股集中,大部分籌碼集中在中線看好公司未來發展的機構手中,可以將其看作是重組莊股。他指出,公司已經在2010年進行了更改財務黑洞的問題,不會給股票走勢帶來太大影響。
投資者因造假受損可索賠
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鄭名偉律師表示,符合條件的安妮股份的股東可以向公司提出索賠要求。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投資者可以依據有關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書,對虛假陳述行為人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如果投資者在2009年的4月8日,即虛假的財務報表披露時間至2010年的4月30日期間,購買安妮股份造成的損失都可以獲得賠償。
鄭律師表示,應該將在這個期間購買了股票的投資者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在2010年4月30日公司更正時就賣出了,投資者的損失應該是根據買入價減去賣出價的結果來計算;第二類是當時并未賣出而是一直持有,相關法律規定,以公司在市場內所有的流通股全部周轉一遍的平均收盤價作為基準價格,用買入價減去基準價計算損失。他建議投資者集中委托律師索賠,可以降低維權費用,獲得專業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