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參考報》報道,記者近期在吉林、江西等地調查發現,政府采購領域腐敗現象頻發,本為引進競爭、節省支出的政府采購,竟成了一些不法分子中飽私囊的“幌子”。一些專家指出,政府采購在“審批關”、“招投標關”和“公告關”都存有漏洞,使監督形同虛設。
網民認為,監督缺位導致政府采購領域時有腐敗現象出現。當務之急,就是要為政府采購制度作一次全面“體檢”,切實堵住漏洞。而唯有重拳治理,才能讓政府采購領域真正成為“陽光地帶”。
不能將“潛規則”變成“明規則”
新華報業網網友顧仁認為,政府采購領域腐敗現象頻發,有著多種的原因。首先是采購權力的高度集中。如任何事業單位購買工作用車,都必須通過采購中心統一采購,否則財政撥款支付不出去,也辦不了手續,更落不上車籍。其次是變“陽光采購”為“幌子采購”。如審批手續只批不審,公開招標變成暗中串標,甚至有少數負責采購的公職人員會和供貨商“共謀”賺取差價。另外就是得不到有效監督。各地的政府采購中心,都是代表政府公正辦事的機構,人們比較放心。加上招投標活動一般沒有單位代表和社會群眾參加,采購的公告只在網站上做形式上的公布,整個過程“陽光”不足,浮云較多。有了這三方面的原因,政府采購不發生腐敗現象,那就成了怪事。
搜狐網網友指出,過去,人們只說工程建設領域是發生腐敗的重災區。而今,政府采購領域的一些人將采購權變成了斂財權,將“潛規則”變成了“明規則”,將“意思意思”變成了“明碼標價”,可見是在明目張膽地搞腐敗。這種將“陽光地帶”變成腐敗重災區的做法,不僅讓國家資金大量流失,也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是反腐敗斗爭中出現的新苗頭、新動向,不能不引起人們的高度警惕。
政府采購制度應全面“體檢”
中國江蘇網網友錢桂林認為,近幾年,我國政府采購領域腐敗案頻頻發生,暴露出制度設計缺陷。一些法律法規、制度規定尚未健全。如財政性資金建設工程的政府采購管理尚未開展,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存在盲區;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等不掌握,對政府采購程序了解熟悉程度不夠;個別專家評委、采購人思想不健康,采購代理機構內部管理制度不嚴密等等。
新華網網友稱,在政府采購的整個運作過程中,參與主體均有可能出于謀私,利用信息不對稱和契約不完備性,單獨或聯合違規操作,從政府采購“天鵝肉”中切一塊。政府采購腐敗,不僅使納稅人多替腐敗分子買單,而且加劇了官場的不正之風,為廣大人民群眾所痛恨。當務之急,就是要為政府采購制度作一次全面“體檢”,切實堵住漏洞,不讓任何人有絲毫的可乘之機。
剎住政府采購中的“歪風”
有網友提出,監管存在“漏洞”,導致被稱“陽光采購”的政府采購實際上并不“陽光”,甚至滋生腐敗。要剎住政府采購中的“歪風”,應在制度和程序上“補漏”,盡快出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并真正建立讓廣大公眾參與監督的機制。
新華報業網網友顧仁指出,對于腐敗的重災區,就當以重拳治理。首先,采購的集權要改革為分權,要有政府采購中心、監察部門、財政部門共同議購,不能由采購中心一人說了算。在集體定案以后,再由采購中心具體辦理。其次,招投標要在有部門代表、社會監督員的參加下,做到公開、公正、公平進行,防止其中的貓膩。第三,要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采購方案、招投標信息、招標結果,都要在當地傳媒上做有效的公布,接受廣泛的監督。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對以采購搞腐敗的人,要堅決的嚴肅查處,讓他們看到腐敗的前面就是深淵,從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如此,政府采購領域才能真正成為一個“陽光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