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通知明確,為支持煤層氣的勘探開發和煤礦瓦斯治理,“十二五”期間,中聯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國內外合作者,在我國境內進行煤層氣勘探開發項目,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國內產品性能不能滿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開發作業的設備、儀器、零附件、專用工具,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根據《通知》,國內其他從事煤層氣勘探開發的單位,應在實際進口發生前按有關規定程序向財政部提出申請,經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認定后,比照中聯煤層氣公司享受上述進口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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