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瞭望東方周刊》曾報道了美的空調在福建泉州地區以商用空調的名義在市場上違規銷售低能效空調的消息,中新網IT頻道也曾對該事件進行了跟進。但幾個月之后,上述違規現象仍未得到改善。 據新華網8月報道,泉州市消費者林先生在今年7月仍然從美的空調經銷商處購買到了能效低于國家標準的產品,且該產品型號與之前曝光的違規產品型號完全一致。林先生已對美的空調提起訴訟,要求賠償9900元,并要求判令美的停止生產、銷售違規產品。 其實,早在2010年6月1日,由國家質檢總局會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制定的“空調能效新標”便正式實施了。新的國家標準將空調產品按照能效比大小劃分為三個等級,并明確規定能效比低于3級的空調產品不得在市場上進行銷售。此舉意在推廣節能空調,以實施節能減排以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同時加快轉變空調行業的發展方式,提升我國在該行業的整體技術水平。 但美的空調在明知國家標準的前提下,卻一再縱容部分經銷商銷售違規產品。這一方面反映出美的空調對于經銷商的管理和把控上存在明顯疏漏,另一方面,從對已曝光的問題的處理方式和效果上,也顯示出美的空調并未真正將企業的社會責任予以足夠的重視,在企業利益和公眾利益的天枰上,明顯向前者傾斜。 事實上,美的空調已經不是第一次無視國家規定。2010年,美的空調就曾曝出“騙補門”,被媒體揭發出其從“節能惠民工程”中騙取數億元國家財政補貼。而近期,有關美的空調的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方面的投訴也是不絕于耳。 作為國內最重要的空調生產廠家之一,美的空調為何總是會在不同環節曝露出各種各樣的問題。究其根本,就在于美的空調過于將企業的短期利益放在首位,同時部分內部人員盲目追求短期業績,從而將公眾、社會的利益拋諸腦后,殊不知這也背離了企業長遠發展的需要。 企業對于社會責任的反復強調已將讓我們的耳膜磨出了老繭,但很多企業的作為總是讓我們感受到現實的骨感。對于美的這樣的企業,我們無不希望看到其健康有序的發展,消費者也樂于購買值得信賴的企業生產的產品。希望美的空調能夠懂得良性口碑的來之不易,加強企業管理,提高員工素質,踐行對與社會責任的承諾。同時,還需要各政府機構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建立足夠強大的社會監督、懲罰體系,將企業的自律與他律有效結合起來,才是正道。
中新網IT頻道仍將繼續關注此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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